莱特希泽陈词了 美中贸易协议条件“霸道”(多图)


罗斯、姆努钦、莱特希泽以及刘鹤(图片来源:Alex Wong/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3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忆文综合报导)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Robert Lighthizer)周三(2月27日)在国会作证时说,美中若达成贸易协议,中国只采购更多美国商品是不够的,强而有力的执法机制必不可少。

在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上,莱特希泽27日表示,美国可与世界各国竞争,但必须有规则和执法,保障规矩得以执行,“而不是由国家资本主义和窃取技术来决定谁是赢家。”

允许匿名投诉

莱特希泽说,如果美中达成协议并生效,对于违反协议的任何投诉或中方一旦有违反协议的行为模式,都会通过双方建立的协商机制解决。

另外,为了保护当事人,容许匿名投诉。

也就是说,如果美国公司在中国遭到不公平对待,该公司可向美国商务部鸣冤,美国单方面就能再次动用关税大棒,逼迫中共遵守达成的协议。这样,25%的关税就长久地悬在了中共头上。

报告协商机制

莱特希泽表示,协商将按时间和级别分别进行,工作阶层每月协商一次,副部长级每季度协商一次,部长级每六个月一次,重大问题由双方贸易主谈人协商,目前,为莱特希泽与刘鹤。

这意味着,一旦中方做法受到投诉,中方不同级别的官员将被要求一个月、一个季度或半年向美方报告一次。而发动贸易战的美方似乎没有任何承诺,因美方实际上一直在遵守世界经济秩序和贸易规则。


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库德洛(Larry Kudlow)(图片来源:NICHOLAS KAMM/AFP/Getty Images)

最终目标

莱特希泽强调,该协议无法解决“所有的美中问题”,如能达成,未来仍有针对其它问题进行谈判的需要。

他说,与中国进行贸易谈判最主要目标是:“终止中国(中共)的强制技术转让行为,保障我们的子孙有更多和更好的工作机会。”

他说,美国欢迎中国的投资,投资会创造工作机会,但是美国不要会偷窃美企的投资。中国实行结构性改革也是与中国有生意往来的美企的要求。

不需送国会审核

他说,本次谈判是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不是自贸协定谈判,不涉及关税减让,而是总统的“行政协议”(executive agreement),所以不需送国会审核。

必须所有事情达成一致

在被问及与中国达成的货币交易时,莱特希泽说“除非所有事情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没有任何协议。”

他说,货币谈判花了很多时间,这将是一个“可执行的协议”,包括两个部分:(1)中方承诺不进行竞争性贬值:(2)北京对货币市场的干预应保持透明。

库德洛:上周取得很大进展

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库德洛(Larry Kudlow)周四(2月28日)告诉CNBC,美方在非关税壁垒、大豆、能源和牛肉等各种商品的关税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在执法方面的机制“无与伦比的”。他补充说,还必须听取中方习近平主席的意见。

“莱特希泽在这笔中国交易中创造了奇迹,”库德洛说。“我们从未在与中国的贸易议题上走得那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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