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2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与台湾、中国大陆一直都没有引渡协议,但港府在13日提出修法协议,若通过香港特首就能“单次处理”引渡在香港人士到大陆受审。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警告,届时在香港的台湾人恐怕会有李明哲一样的遭遇。
香港男子陈同佳去年涉在台北杀害女友,并逃回香港,但港台并无引渡条例。港府保安局主动建议修例,把现行法例有关移交逃犯不适用于“香港以外的中国其他地方”条文删除,变相令港人随时可移交大陆受审。不过至于“台湾”是否适用于“香港以外的中国其他地方”,或再涉及中华民国主权问题。
香港保安局也同时建议,由行政长官发出证明书,以启动处理临时拘捕及移交请求,毋须再经过立法会审批,认为这样能够阻止疑犯逃逸。
不过有关建议也引起人道忧虑。黄之锋今天在脸书表示,港府或借由这宗凶杀案对引渡法例进行修订,过去中国政府要拘捕和检控台湾人,只要台湾人不踏足中国大陆领土范围,当局也不敢贸然“跨境执法”;但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之前从广东珠海市拱北口岸进入中国时被捕,其人身安全在踏入中国范围的一刻开始失去保障。
黄之锋指出,“按目前政局,修例建议将于今年夏天在香港立法会通过。届时若有台湾政界人士被北京政府定性为犯中国大陆的罪行,只要该人在香港过境、逗留或旅游,都有被引渡至中国大陆的可能。如此一来,恐怕下一个李明哲的出现,也许就是从香港被押送到中国大陆受审和关押。”
经济民主联合召集人赖中强日前受访指出,如果香港政府真正修订此法,凡是在路上声援中国民主运动或对中国政府威法施政抗议、不满的人士,踏足香港都可能被引渡中国受审,“这样也意味着香港就没有了所谓的‘一国两制’、完全大陆化。”
《苹果日报》报导,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也指出,不同法域签订移送逃犯协定的关键一点,是该地区需具备独立司法系统,以保障疑犯接受公平审讯,“大陆政府经常打压人权,如果以政治罪名向香港政府提交移交申请,等同将香港人送羊入虎口,根本就不应该跟大陆有任何此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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