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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致函欧盟:制止中国“侵犯人权”(图)

 2018-06-17 08:4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台湾公民李明哲去年遭大陆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随后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
台湾公民李明哲遭大陆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随后判处有期徒刑5年。(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8年6月17日讯】台权会秘书长邱伊翎16日说,欧盟与中国7月展开高峰会,多个非政府组织发出公开信,敦促欧盟代表在高峰会提及中国日益恶化的人权问题,并要求大陆当局释放李明哲等政治犯。

邱伊翎说,欧盟与中国高峰会即将在7月中旬展开,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邀请台湾人权促进会、西藏团体等组织,一起发出公开信,给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Donald Tusk)与欧盟执委会主席荣科(Jean-Claude Juncker)。

公开信提到,团体上次致信是2017年5月,也就是在2017年6月的布鲁塞尔欧盟中国高峰会之前,当时提到中国逐渐升高的人权危机和欧盟相应作法。从那时起,中国的人权状况更形恶化。

公开信提到,2018年1月瑞典籍书商桂民海在瑞典外交官的陪同下,仍然被中国当局强迫失踪。4月中国官方试图阻止具德国籍的维吾尔族社运人士多里坤.艾沙(Dolkun Isa)前往纽约参加联合国论坛。

公开信说,欧盟在2018年6月1日于布鲁塞尔举办的欧盟中国战略对话会议上,竟未公开质疑中国对人权的侵害,包括未质疑中国对欧盟会员国公民的侵害、未公开提及任何一名人权捍卫者,以及未坚持要求中国立即无条件释放被无理监禁的受害者们。

公开信指出,“欧盟没有严正挑战中国的滥权行为,就是在促使它继续作恶”。

非政府组织的公开信敦促欧盟,公开并持续要求释放中国维权律师王全璋、藏语教育倡导者札西文色、中国维吾尔族的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和桂民海,还有释放其他所有因为不受到国际承认的罪名和单纯实践人权而遭拘禁的人。

事实上,欧洲议会早几个月前就通过决议,提醒中国大陆作为大国应尊重人权,并呼吁中方无条件释放台湾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更有欧洲议员发言认为李明哲像被绑架。

欧洲议会的这份决议文内容,首先关切中国政府处置维权人士及维权律师的作法,提醒中国作为一个全球大国有其责任,北京当局应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及中国本身签署或批准的人权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尊重人权及自由。

决议文提到,将敦促中国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拘禁的人权人士、维权律师等,并停止对他们骚扰和恐吓。

决议文中并特别提到台湾公民李明哲,除呼吁中国立即无条件释放,并在释放之前还要确保免受酷刑和虐待,并允许家人探视、提供足够医疗保健。

据了解,台湾公民李明哲去年遭大陆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随后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于谢阳与著名维权人士吴淦在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前后被当局带走,同样遭控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而藏人扎西文色则是因推行藏语教育,也被指控煽动分裂国家。

来源:中央社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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