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一审被判18年有期徒刑。(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1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1月29日,江西省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案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李贻煌在苏荣主政江西时被提拔为副省长,被曝曾“送了不少黄金给苏荣”。
中共官媒1月29日报道称,当天上午,中国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对江西省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案进行公开宣判。
报道指,李贻煌因受贿罪被判刑12年,并罚款200万元人民币;贪污罪被判刑6年,并罚款20万元人民币;挪用公款罪被判刑3年,滥用职权罪被判刑4年。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决定数罪并罚,李贻煌被判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罚款220万元人民币。
据陆媒《新京报》2018年11月23日报道,当日江西省前副省长李贻煌在安徽受审,他被控犯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四大罪,他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5119万余元,以及挪用公款逾1.47亿人民币。李贻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指控李贻煌被控在2004年至2017年间,担任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副省长等职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5119万余元。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李贻煌利用担任江西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指使他人挪用公款共计1.473亿余元供其亲属进行营利活动。
2008年,时任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李贻煌,在主导收购江西省银珠山银矿探矿权期间,明知该矿价值被高估的情况下决定收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87万余元。
李贻煌广为人知与一场重大事故有关。2016年11月,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发生施工平台坍塌重大事故,造成现场7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逾1亿元。中共多名高层下达指示。201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调查结果,多人被追责,其中负责安全生产的李贻煌被指因领导不力等被点名通报。
现年56岁的李贻煌,曾历任江西铜业公司贵溪冶炼厂副厂长、厂长,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8月,任鹰潭市委常委;2013年1月,任江西省副省长,负责工业、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等工作。
2018年1月17日,中纪委检查网站通报称,江西省副省长李贻煌落马审查。据报,他也是中共十九大以来落马的第四个副省长。
据大陆微信公众号“政知圈”披露,从江西铜业集团内部人士处获悉,李贻煌执掌该集团期间,“送了不少黄金给苏荣”。此外,李贻煌落马几天前,其小舅子也已被相关部门带走。
苏荣是江派二号人物曾庆红的心腹,由曾一手提拔上来。苏荣还与江派卸任政治局常委张德江关系密切。2014年6月14日,苏荣落马。此后官方对其“双开”通报指,苏荣“大肆卖官鬻爵”,“自身严重腐败,还纵容亲属擅权干政”,对江西省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等。2017年1月23日,苏荣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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