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去年港媒测试大陆游客是否懂得“义勇军进行曲”全曲,发现大陆民众对歌曲的认知也偏低。(YouTube/苹果日报)
【看中国2019年1月8日讯】香港酝酿多时的《国歌法》立法草案出台。据悉行政会议已经通过相关草案,并将在本月内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
人大常委2017年11月4日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要求港府立法配合。综合港媒消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去年底完成大部分草拟工作,并已经派员游说各政党、对议员进行“摸底”。
据消息指,港府除了将要求立法、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即属犯法;并将规定中小学需要教授国歌;以及要求特首、行会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在宣誓仪式前播放国歌。
事实上,民间及专业界不少声音均反对港府将大陆《国歌法》大部份内容照搬,并将“国歌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纳入,以致成为“法例规范教育”先例。
法律学者:“一国两制”试金石
大陆《国歌法》列明必须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而且“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消息指,港府将有关条例纳入香港法例,而教育局则在研究是否将国及学校纳入“中小学教育”范围之内,以及《国歌法》在校园的执行细节。
大律师郭荣铿去年曾指出,教育属于香港自治范围,港府不应透过《基本法》第18条或附件三在《国歌法》加入教育方面的指引,否则已经违反《基本法》。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去年接受电台采访时也表示,《国歌法》立法一事足以代表“一国两制”的试金石,“如果法例跟从内地意识型态及‘社会主义式’的表达,就说明‘一国两制’已经受损,反映港府要求港人跟从内地的‘社会主义意识型态’”。张强调,如果港府能够以正面、符合特区宪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实施《国歌法》,才可适当消减港人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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