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儿亡灵自己来伸冤。(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人做恶事,伤害他人,以致于死,除了受恶报外,亡灵也会紧随其身。而有些亡灵能量较强,还会设法伸冤。下面发生在乾隆庚午年时发生的一件事,可以使人看到这一点。
当年,官家的库房里发生玉器被盗之案。于是官吏逐家搜查各户。一天一个叫常明的人在受到盘查时,他的声音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孩说道:玉器没丢,人倒是杀了,杀的就是我,我是死魂。”官吏闻听后大惊失色,立刻把常明押解到刑部进行审问。
审问时,鬼魂藉着常明的嘴以一个小孩的声音说道:“我叫二格,今年十四岁,家住海淀,父亲的名字叫孛星望。去年正月十五,常明带着我去看花灯。回来时,夜深人静,常明肆意玩弄我,当时我全力挣扎并说要告诉我父亲。常明听了后恼羞成怒,当即解下衣带把我勒死了,然后再把我埋在河岸的边上。
那时父亲怀疑常明把我藏到哪儿去了,于是把常明控告到巡城御史那儿去了。因未找不到证据,案件又移送到刑部,决定缉拿真凶。
我的灵魂常跟着常明,不过近不了他的身体,只要相距四五尺,便觉得他的身体炽热犹如火焰一般,让我热得难受。后来,他的热力稍微减弱了些,我就可以跟他保持的距离先减为二三尺,最后是一尺左右,昨天,我才一点儿也觉不到热力,于是赶快附到他身上去了。”
鬼魂停顿了一会儿又说道:“一审时,我已经随常明到了刑部。”接着鬼魂又说出了日期。
于是,官府搜索出旧案宗,因为从鬼魂的口中得知了小孩儿的尸体被埋的地点在河岸边第几棵柳树旁。于是赶过去挖开一看,果然看到尸体尚未开始腐烂。然后官府找来他的父亲。经辨认后,他父亲嚎啕不已,对着官吏哭诉道:“这就是我可怜的儿子啊……”
一件似乎看来根本就不可能破案的无头案,就这样由于鬼魂的出现而轻而易举地破了案,所有事情终于都得到了查证和证实。
然后再进行审问时,叫到常明的名字,则常明好像忽然梦醒了像平时活人的样子,说话也完全是常明的声调;而叫到二格的名字时,常明又好像昏死了过去,然后转眼又开始用二格的声音说话。就这样,两种声调互相辩论了一会儿,最后常明终于理屈词穷,只好服罪了。
而当二格的声音出现时,他父亲上前跟他讲话,父子俩叙说家事,皆条理分明。至此,此案已经毫无可疑之处,于是据实将实情向上呈报,最后依法判决。
判决令下达之日,鬼魂显得异常高兴。二格生前以卖糕为生,这时,鬼魂忽然藉着常明的嘴高声吆喝道:“卖糕!卖糕!”昕到这熟悉的声音,父亲又高兴又难过地说:“儿啊!好久没听到你的叫卖声了,真的跟活着时完全一模一样。儿啊,你要上哪儿去呀?”
鬼魂回答:“父亲,我也不知道,我要走了,我要走了……”此后再问常明,常明就不能发出二格的音调了。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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