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旬村民明经国因反抗强拆而杀死乡官。(图片来源:自由亚洲)
【看中国2018年9月28日讯】(看中国记者晏清流综合报导)江西明经国因反强拆“锄死”乡官案,9月27日一审公开宣判。2018年9月27日,赣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明经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明经国当庭表示上诉。
赣州中院官方微信当天发布消息中,还以问答形式,否认官方强拆明经国的房屋,称只是挖掘机司机在拆除附近民房时,“操作不慎”令明经国家房屋的部分瓦片损坏。法院还称拆屋符合相关规定,死者卓宇没有过错。
明经国的儿子明帮伟向自由亚洲电台证实父亲被判死缓,他说父亲在庭上不服裁决,当庭表示要上诉。他们家人也认为量刑过重,会提出上诉。
明帮伟透露,官方指没有将他们的房屋列为需要拆除的空心房,但他们曾专门申请过行政覆议,以证明房子确实是列为拆除范围的房屋。
明帮伟说,因为精神负担太重,父亲入狱的时候还没有多少白发,但现在全白了。
据律师闻先生表示,因为案件涉及强拆,当局没有拆迁的合法的手续,而死者又是现场指挥的拆房官员,因此案件一直带有“维稳”色彩,而不是完全根据事实作出裁决。
辩护律师刘文华也对财新记者表示,一审判决对于案发背景、被害人过错在先等因素未予认定,将继续为明经国辩护。
闻律师指判处明经国死缓,是双方都有所妥协。但他认为,根据中国司法的现状,明经国因年龄偏大,不能为监狱创造利润,反而会被监狱当成负担,所以不排除可能会提前出狱。
对于明经国被判处死缓。《大纪元》援引观察人士认为,官方“刀下留人”是基于舆论压力而作出的有限妥协,而案件背后的个人财产权被侵犯的事实,依然被掩盖。
江西赣州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村民明经国,在去年3月17日因反对强拆,用镰铲击打37岁的乡人大主席卓宇的头部,导致他死亡。这一血案背后,是赣州当地轰轰烈烈的“空心房”整治运动。赣州“空心房”整治运动,当局没有拆迁的合法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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