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通判官的叶星槎,他的姐姐嫁给张某为妻,结婚还未满四十天,便做了寡妇。她没有子女,守节住在母亲家里。叶星槎通判,因她的守节,曾请朝廷对其加以表彰。
乾隆五十四年己酉,叶星槎之姐已七十二岁了。她于秋日偶然到园中去游玩,忽然一阵冷风,如箭一般直射到她的心头,从此病卧在床,虽求医服药,都未见效,然而食量顷刻大增。她向来是吃素的,病后却大量讨取荤腥,且一人能吃几人的食量。整天朝着天空连续不断地说话,双手作出抵挡的姿势。两腮与面颊之间常有伤痕。彻夜号呼喊叫,服侍她的婢女都不得安宁。只有叶星槎在她身旁时,她才能安睡片刻。
这样过了几个月,医生也不能说出她得的是什么病。叶星槎乘她神志稍清的时候,问道:“你整天喃喃地在与谁说话,感到身上什么地方有痛痒,要这样呼叫不停?”她姐姐起初不回答,经一再盘问,便长叹道:
“我这是前世作的孽呀!那天我去游园时,忽然一阵阴风吹来,毛发都感到悚然。急忙回到房中,看见一个身材短小的妇人,面貌既丑又麻,穿的是白布单衣,浑身都是补钉。身边带着两个小男孩,长得也很丑,并且衣衫蓝缕。那妇女称呼我为丈夫,两个孩子叫我为爷。我前世是个男子,江西人,姓顾,家中富有钱财。那妇人是我妻子,两个男孩是我儿子。我嫌妻子长得丑陋,用毒药把她毒杀了,然后又把两个孩子也毒杀了。于是连续娶了二个美貌的妇人,平安度过了一生。那妇人沉冤百年,长期没有追索到我。上年她遇到张得新,张得新前世与她有亲戚关系,便告知我在这里,并引她来到园中。后来又因我家设有驱妖除怪的乩台,她不能进来,躲匿在园中已有半年。如今相遇,要我偿命。至于我自己,也恍然觉得前世杀妻、杀子的事,都确实存在。曾想起过在我死后,阎罗王以我生前有罪须要审问,但怨主未至,并且罚我投胎为女人,而使我早寡。这些事情,皆明明白白地存在于我的记忆中,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她们母子三人,每天打我的耳光,扼我的喉咙,使我不能有一会儿的平安。所吃的东西,并非是我在受用,我不知道自己饱与不饱;呼喊也并非我自己要呼喊,我也不能使自己不声不响。只有你在我旁边,那三个冤鬼,才会躲藏起来,若是别人在旁,三个冤鬼是不惧怕的。我所以把这些前世的事,隐忍不讲,是因事情太怪异,且又丑恶。现在,不得不从实告诉你。望你为我把它传扬于世,使人们知道:凡因果报应,虽隔世隔代,也不能宽恕。!”说完,眼泪滚滚如流。
(据清代袁枚《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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