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报应被毁容!悔不该做这事

广西北海市有一间古庙,原名叫“普度震宫”。1988年该庙的管理人员周某,雇请了一个农民,到庙里搬一座木雕菩萨像,由于像太大,不方便搬运,便用锯子将像从腰肋部锯成两截,然后运走。10年后的1998年,周某上街,被一辆违章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成重伤,造成多根肋骨骨折、腰肌挫裂伤,而被撞部位正好是神像被锯的腰肋部,周某住院,折腾了很久才出院。接着那个农民也遭到了报应,他在捞粽子时,锅内的粽子夹带着一张大粽叶,将锅内的滚水溅到他的脸上,造成半边脸部严重烫伤,以致被毁了容。

自古至今,拆庙、毁寺和破坏福德正神的神像的人,均没有好下场。据我们调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参加毁寺庙砸神像的人,没有一个有好的报应,这的确是事实。只要你稍作深入性的一些回顾性的调查访问,作个有心人,一定会证实因果报应的真实不虚和无处不在。

原“普度震宫”的另一位管理人员,则经常偷偷地将善男信女们捐供神、佛的功德善款,拿回家自己享用,他的报应则是他的两个儿女一个吸毒,一个卖淫。

来寺庙供拜的人,大都是有灾有难或有愿有信而冲着神佛的福德威力而捐款、捐物,以求消灾获福,这样的善款,应该主要用于寺庙的建设及修行,或庄严神佛、或印送经书、或救助穷困孤寡等公益慈善性事业,这样才能使捐钱者的功德和愿望,得以回向落实,否则必遭恶报。你拿了人家捐助给神灵的功德钱物,必定要替他消灾送福,鬼神或将你的福德运气,暗移给捐钱物的人,以作为偿还,故将会福薄、运滞、穷困;如果你的福德不够,则摄你的精、气、神为捐助的功德主充填,故将会身病、心悸、体衰。除此之外,这还犯了偷盗十方财物的戒条,死后下无间地狱受苦。贪污供神佛寺庙的功德款等物,实在是大大地不合算,有这种行为的人,应忏悔改过,尤其是寺庙的出家人和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应特别谨慎。捐钱者要做功德,也不应太盲目,应使功德真正落到实处(用于具体事项),切实解决问题。否则害人害己,无益也!

(出自宋代淡痴道人《玉历宝钞》书中的附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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