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自己死刑――执法如山的晋国司法官李离

李离是晋文公的司法官。一次,他由于听错了案情而错杀了人,便把自己拘禁起来,并且判处自己死刑。

晋文公得知此事以后,对他说:“官职有贵有贱,刑罚有轻有重。下属官吏的罪过,不应当由你来承担后果。”李离说:“臣身为司法官之长,不曾把权位交给我的属下;臣拿到的俸禄多,但也不曾分给属下任何的好处。现在,臣听错了案情,而错杀了人,却把罪过推给属下,臣不曾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他辞谢了晋文公,没有接受赦免令。

文公说:“你如果自认为有罪过,岂不是说寡人也有罪过吗?”李离回答说:“法官断案有规定,错判了刑,就要自己亲自受刑;错杀了人,就要自己来偿命。大王认为臣下能够明察秋毫、判决疑案,所以才任命臣下为司法官。如今,臣下听错了案情,而错杀了人,应当依法判处死刑,维护大王您的名声。”

最终,李离没有遵从晋文公的命令,拔剑自杀了。

(据司马迁《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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