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土厅落马厅长涉案 北京房产拍出逾3700万

【看中国2018年5月29日讯】中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李建功落马后已判刑。近期,其用受贿款在北京购得的房产被拍卖。

据陆媒报导,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开了《李建功受贿罪一案执行裁定书》,显示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获权拍卖李建功在北京的涉案房屋。

近日一场拍卖中,1981年出生的史某某以3752.5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了北京市朝阳区林萃东路1号院的一套房产,每平方米单价超过16万元。该房产为山西省国土厅原厅长李建功涉案房屋,登记在赵峰名下所有。该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林萃东路1号院,登记在赵峰名下。史某某可持法院裁定书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据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早前信息披露,这套房产的起拍价为2,674.5万元。由山西弘信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显示,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为复式结构,建筑面积223.55平方米。该套房产周边环境、人文环境好。2017年12月7日,该房产的市场价值为3,146.5万元(单价140,752元/平米)。

公开资料显示,1956年出生的李建功于2014年11月被调查。2015年3月被“双开”,通报称,李建功利用职务进行钱权交易,收受巨额贿赂。李建功已判刑,但目前其受贿案的具体判决情况尚未公开。

李建功2009年出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一把手”,正逢“山西煤改”。2013年4月,网上出现了一份将李建功形容为“巨富厅长”的匿名举报帖,称李建功以权谋私,将亲信、老乡安插在重要岗位,控制采矿管理。

据检方指控的消息显示,李建功曾为15家企业和个体老板在采矿权、探矿权、土地指标报批等业务办理、审批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2168.4493万元人民币、245万美元、100万港币、20万欧元和金条5000克(价值150万元人民币)。

李建功承认,这么多年,他几乎没有在市场上买过、面、油,也没有自掏腰包买过烟、酒、茶。

李建功称,2009年8月和10月,李建功两次收受煤矿矿主送来的美元和银行存折。儿子大学毕业留北京工作十多年,他就用煤矿矿主送的钱替他在北京买房并落实了北京户口。

此外,李建功利用干部任免决策权,人事调整、调动权,为22名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提拔、调整工作岗位、调动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343万人民币、13万美元、70万港币、22万欧元、3万英镑和金条3000克(价值90.6万元人民币)。

李建功是山西平陆县人,与此前落马的令政策、陈川平、柳遂记是老乡。山西窝案指向江派,其利益集团在山西有很深的利益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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