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御世,不仅接续始皇未竟之事业,更加乘时开拓,一新气象。(绘图:Winnie Wang/看中国)
郡县制与分封制之应用在汉武帝时确立了平衡点,为大一统之实现提供了基本的政体制度之保障。此一部分内容在《大一统④六国梦碎》已经述及,而本篇所探讨的则是大一统框架下,除政体制度以外的其它方面之情况。始皇御世,百度草创,无论学术、官制、经济、教化、建设等皆气象一新。然而,在经历反秦战争与楚汉战争之后,诸般事业多遭破坏,直至汉朝建立,才重新被接续——这一点,即史家所谓汉承秦制。
1. 不改水德,不改正朔
在古人天人合一的世界观中,新朝将立是「仰膺历数」,天子御世叫「奉天承运」,「天命」是古时一朝一君合法性之所在。所以推五德,改正朔 ,正服色,是改朝换代的首要之举。而汉朝初立,张苍为计相,不改秦之水德,不改秦之正朔,不改秦之服色 。水德、正朔皆不为改,则汉初制度从根本上在沿袭秦制可以知矣。
2. 礼乐之制,秦汉相承
言礼者,内涵大矣,而其最表浅之涵义通常是指礼仪礼法。就汉代朝仪而言,亦是相当程度的承袭秦制 。汉初未有朝仪,宿将功臣每饮酒争功,以至「拔剑击柱」,全无体统。儒生叔孙通本为秦廷博士,他采用古礼与秦仪,择其简而易行者,制定了汉代朝仪。虽然其后于文、景朝,乃至东汉章帝朝,屡有儒者以叔孙通所定朝仪不合上古之制而指斥颇多,但终未更改,于是叔孙通所采秦仪遂传为汉家定制 。
至于乐制,汉初不改秦之正朔,遂以十月为岁首,「吹律调乐,入之音声」 。直至汉武御世,改正朔制礼乐之前,秦代声律一直应用于汉朝。
3. 秦汉学术 博采众家
古之天子治理天下,教化子民,皆有其思想依据,此即主流学术之所由。而大一统时代之学术亦必有其大一统之气魄,乃能博采众家,总其所长。如《大一统③之千秋基业》中所述,秦始皇时代之学术,并非专尚法家,而是应时之需,萃取诸家。同样,此种学术风貌亦呈现于汉武一朝。有史家强调武帝抑黜百家,独尊儒术。然而对任何一种表述的理解当从实质入手。
武帝时之儒家,已非先秦儒家之学,而是与道家,阴阳家,法家等诸家思想相调合后,又以儒家名号,行之天下。此外,儒生所习六艺,乃是上古官学之正统,三代王道之遗风 。可以说,此时儒家学术是对上古学术之总结,兼取战国诸家之所长 ,这才是汉武帝表彰六经的学术取向之所在,而非为独崇某家之一术而已。更何况,武帝对于此时百家之态度,亦未因「抑黜百家」而「绝其道」,而是主次分明,兼收并蓄,此一点从武帝用人上显而易见。如董仲舒既通阴阳善言灾异,主父偃学长短纵横术,田蚡学《盘盂》 书,《盘盂》者,兼儒墨名法,可谓汉之杂家……各类人才,汉武帝皆能用其所长。
始皇御世,百度草创,汉朝建立,重新被接续,即史家所谓汉承秦制。(网络图片)
4. 秦律汉法 一脉相承
律令方面,汉初与民休息,诸政从简,遂给人以政简刑宽之印象。想来《史记》所载,刘邦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盖所谓「刑宽」之依据。然而,三章之法只是战时应急之策,权宜之法 。一旦汉朝建立,萧何遂依据秦律,制定汉朝九章律。其后虽不断增补新律多达六十篇 ,但后世一向将秦律汉法视为一脉相承而每每相提并论,如《晋书·刑法志》称本朝「承用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乃知晋人将秦汉律并论,且秦汉律法于历史上影响深远,直止魏晋之世,所行律法仍为秦汉之余绪。
除上所述的几个大的方面外,诸多具体制度上也都可体现汉承秦制。如汉代上计制度,度量衡权等,皆为秦制之沿用。所谓上计制度 ,即是地方每年向中央呈递的政绩报告,内容包括财政教育、刑事、民事、灾荒等。汉初计相张苍,为秦时柱下史,沿用秦时上计之法。此外,因正朔不改,入于声律,声律不改,故而度量衡权皆不为改 ,此又属经济范畴汉承秦制之一表现。
此外,关于武帝一朝之政举,若以秦汉通史为背景去看,汉武帝强化中央集权,且以武功拓疆土,以文德服远人,皆系秦始皇帝大一统宏略之延续。若以汉朝历史为背景去看,则武帝御世,不仅接续始皇未竟之事业,更加乘时开拓,一新气象。于是推土德,改正朔,易服色,封泰山,重定宗庙百官之仪,垂为汉世常典 ,从此意义上说,汉朝开国六十余年,直至武帝御世,大汉始得为大汉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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