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鸿茅药酒“保护伞” 竟翻出一只“死老虎”(图)


鸿茅药酒事件引爆舆论。图为示意图。(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4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晏清流综合报导)广州医生谭秦东,因去年12月发表一篇题为“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帖子,遭内蒙古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案件经媒体披露后,引发人们对背后政商关系的诸多质疑。有报导却翻出一只“死老虎”。

4月17日,陆媒《搜狐网》刊文称,乌兰察布市副市长王心宇曾指,作为纳税大户的鸿茅药业位列2017年当地储备上市的18家企业中,且有望两年内在深交所挂牌。

文章称,鸿茅药酒借助地方保护,凭借大肆广告逐步演变为现在的怪模样,并且正在谋划上市。而据《财经》杂志披露,本次风波发生在鸿茅药酒紧锣密鼓准备上市事宜之际,舆论自然容易联想:当地滥用警权等一切操作很可能是为鸿茅药酒上市“保驾护航”。

同一天,《证券时报》报导称,《健康时报》记者通过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但是,内蒙古食药监局却一路为鸿茅药酒广告“开绿灯”,10年共发了1034个广告批文,让鸿茅药酒大行其道,甚至在去年位列投放广告企业第一。

报导质疑,在各地对鸿茅药酒实行“封杀”的前提下,内蒙古监管部门如此行为,让人费解。而为了一篇质疑鸿茅药酒的文章,当地警方就跨省抓人,权力和法制已经成了企业的附庸,甚至沦为企业的“打手”。鸿茅药酒背后有着怎样的“保护伞”,值得追问。

另外,综合媒体4月18日报导,继聚焦内蒙古凉城警方滥用警权后,舆论又将枪口对准鸿茅药酒如何通过官方审批一事。资料显示,鸿茅药酒并非是一款普通保健品,而是享有国药批准文号的非处方药。

此前,中国国家药监局4月16日已宣布介入鸿茅药酒事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多维网》17日报导说,鸿茅药酒“入药”据称与已被判死刑的中共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有关。

福建人郑筱萸,曾历任杭州民生制药厂厂长、浙江省总工会主席,1994年出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03年5月出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05年6月免职,2006年底落马。

郑筱萸在2006年被宣布落马后,2007年被判死刑。2007年7月10日被执行死刑。

检方曾称,郑筱萸在1997年至2006年间,在审批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受贿649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8美元)。

鸿茅药酒企业前身国营凉城县鸿茅酒厂于1962年成立,直到1992年才首次获得非处方药批文。1998年,鸿茅药酒更换药品批号为ZZ-4773-内卫药准字(1998)1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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