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心?梁振英又发信反击众查UGL案(图)


港媒形容“梁振英任内与以往特首最不同之处,就是经常就批评他的言论”。(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4月12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被揭收取UGL公司5000万元涉贪案,至今已经3年半,但立法会与廉政公署的调查仍然受到不同阻碍,未能提交初步调查结果。日前有政党发起众筹计划,望集港人之力,继续追究梁振英UGL涉贪案。对此梁振英再度采取同样行动:发律师信指被诽谤。

民主党9日宣布启动“天下为公”(Wolf-hunting)的众筹计划,筹款目标为200万港元,目的是透过港人合力,筹钱聘用律师和会计师追究梁振英UGL涉贪案。民主党表明不会放过梁振英,将坚持寻求公义,并宣布在2日内已经筹得超过60万元。

《苹果日报》报导,对此梁振英“迅速采取行动”,向民主党成员发律师信,信中称有关言论“或违反《诽谤条例》,根据有关法例,一旦被定罪最高可判监两年”;梁又在社交网站贴文表示,“还差200万元一大截才完成调查,凭什么在昨天(9日)公开对我作出指控?”又称“保留一切日后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这不是梁振英第一次采取同样手段,港媒更形容“梁振英任内与以往特首最不同之处,就是经常就批评他的言论”,其中包括向立法会议员、传媒等发律师信,大部分都与其涉及的UGL案件有关。例如2012年《信报》特约评论员练乙铮以〈诚信问题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实可双规〉为题撰文,指“梁氏取得政权,一半靠黑道”,结果梁振英就以个人身份向发律师信,要求对方撤回文章并道歉;

2014年向揭发UGL事件的澳洲传媒Fairfax Media发律师信,称如果刊出报导就会告上法庭;

2017年又因立会议员梁继昌透露梁因UGL事件而受廉署及税务机关调查,亦遭到梁振英发律师信,并入禀控告其诽谤;

而民主党成员林卓廷早前亦收到梁振英的律师信。梁振英为了反击外界对UGL事件的追查,几乎每年都对此采取法律行动。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对梁的“迅速回应”表示欢迎,并呼吁梁“进一步回应UGL事件和相关的文件纪录”。对于梁振英此前已曾多次反控追究案件人士“诽谤”,林卓廷指不担心,“我们所有文件都对公众公开,很客观的,让专业人士看过后作出公允评论。”

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则重申,UGL案被披露至今已经3年半,不论立法会成立的专责委员会还是廉政公署进展都十分缓慢,加上建制派在议会中有主导权,使调查真相的前景很不乐观,因此才启动有关计划另寻调查方向。

大律师吴思诺表示,自己的律师团从公众领域获得的资料所收集的法律意见中已经可见,梁振英在UGL案中至少干犯2条罪行,包括《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代理人的贪污交易”,及普通法下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而梁在上任行政长官后才收取有关费用、且没有申报,因此已经触犯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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