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房姐”判18年 官媒曾指房产36套家财过亿(图)
张双娥(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8年4月5日讯】有“太原房姐”之称的太原市房管局前局长张双娥日前因犯四宗罪被判18年。2015年中纪委机关报曾报导,张双娥拥有房产36套,家财过亿。但判决书却没有提及。
4月5日,《澎湃新闻》报导,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前党组书记、局长张双娥的三份执行裁定书。
张双娥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最终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20万。
官方判决书称,在法院执行追缴张双娥违法所得的过程中,发现张双娥曾以吕薇、杨凯的名义购买上海市零陵路29弄房产一套;张双娥曾以廉恒杰的名义购买太原铜锣湾小区A13-17房屋。
但2015年5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报导,张双娥“在北京、上海等地有36套房产,家财过亿”。
张双娥,曾用名张永凤。她曾担任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多年,2011年12月被免职。2014年12月30日,被立案审查。
《山西日报》当时披露了张双娥的敛财内幕,涉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多次向多个私营开发商索贿、受贿。在任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开发商办理房产手续之际,或向开发商以极低价格购买商铺并从中获取租金利益,或直接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公产房低价租得、高价转租,从中赚取租金差价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