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旅行法》无异议投票于美国参院全院过关。(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18年3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综合报导)美国参议院3月1日无异议投票通过“台湾旅行法”(HR535),接下来仅需要交由美国总统川普(特朗普)签署,就会成为正式法律。
据中央社报导称,《台湾旅行法》在美东时间(星期三)无异议投票于美国参院全院过关,该法案发起人之一的美参议员鲁比欧办公室28日晚间已证实此事。
对此,台湾外交部3月1日表示感谢,并指出,美国会参众两院的表现,极大的展现了对台美之间官员互动交流,及深化台美关系的强力支持。
据悉,“台湾旅行法”是鼓励台美“所有层级”的官员互访交流。如果后续川普签署后立法生效,也意味着台美之间高层级官员互访,从此将全面解禁。
事实上,“台湾旅行法”是自1979年美台断交以来,继《台湾关系法》后政治意义最高的一项法案,其中,美国国会认为,“自从台湾关系法制定后,由于美国对于台湾高层官员访美的自我设限,台湾的正、副总统、行政院长、外长和国防部长均无法到美国访问,而美国的将官和助理部长以上层级官员访台也受诸多限制,种种规定阻碍了台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美国会认为,理应当促进美台之间所有层级的互访。
而今次美国参议院通过的“台湾旅行法”中,则明确指出,应该允许美国国安、行政等任何级别的官员与台湾官员会晤,同时也允许台湾高层官员进入美国,与美国国务院、国防部及其他政府部门官员会面。
针对此事,台湾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强调,台湾要感谢美国会长期对台湾在各领域的支持,美国是台湾在国际上最重要的盟友,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台湾会持续与美国深化更为坚实的友好合作关系,共同为区域的和平稳定与福祉做出最大贡献。
据《雅虎》消息称,“台湾旅行法”由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罗艾斯(Ed Royce)、众议员夏波(Steve Chabot)与薛尔曼(Brad Sherman)共同提出,共有80位美国会议员连署。
其中,美参议院版的“台湾旅行法”去年(2017年)5月4日由参议员鲁比奥等人提出,美众议院版本则由美众议员夏波等人在去年(2017年)1月13日共同提出,并于今年(2018年)1月9日在众院无异议通过。紧接着,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于本月(2月7日)通过该法,如今法案已于美国参院全体院会无异议表决通过。
此外,日前大陆党媒《新华社》日前曾报导称,中国政府对此法案的通过十分不满,并认为法案违背了“一中原则”。《环球时报》更针对此事威胁道,若该法案在台湾生效,中国政府势必会“解决台湾”。
对此,该法案提案人之一的美议员梅南德兹(Robert Menendez)指出,台美之间在民主与人权价值等方面拥有共识,美国对台湾的承诺从未改变,“《台湾关系法》依然适用,我们不认为这项旅行法,会违反一中原则或是违背《台湾关系法》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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