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旅行法》無異議投票於美國參院全院過關。(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18年3月1日訊】(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美國參議院3月1日無異議投票通過「臺灣旅行法」(HR535),接下來僅需要交由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簽署,就會成為正式法律。
據中央社報導稱,《臺灣旅行法》在美東時間(星期三)無異議投票於美國參院全院過關,該法案發起人之一的美參議員魯比歐辦公室28日晚間已證實此事。
對此,臺灣外交部3月1日表示感謝,並指出,美國會參眾兩院的表現,極大的展現了對臺美之間官員互動交流,及深化臺美關係的強力支持。
據悉,「臺灣旅行法」是鼓勵臺美「所有層級」的官員互訪交流。如果後續川普簽署後立法生效,也意味著臺美之間高層級官員互訪,從此將全面解禁。
事實上,「臺灣旅行法」是自1979年美臺斷交以來,繼《臺灣關係法》後政治意義最高的一項法案,其中,美國國會認為,「自從臺灣關係法制定後,由於美國對於臺灣高層官員訪美的自我設限,臺灣的正、副總統、行政院長、外長和國防部長均無法到美國訪問,而美國的將官和助理部長以上層級官員訪臺也受諸多限制,種種規定阻礙了臺美關係的進一步發展。」因此,美國會認為,理應當促進美臺之間所有層級的互訪。
而今次美國參議院通過的「臺灣旅行法」中,則明確指出,應該允許美國國安、行政等任何級別的官員與臺灣官員會晤,同時也允許臺灣高層官員進入美國,與美國國務院、國防部及其他政府部門官員會面。
針對此事,臺灣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強調,臺灣要感謝美國會長期對臺灣在各領域的支持,美國是臺灣在國際上最重要的盟友,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臺灣會持續與美國深化更為堅實的友好合作關係,共同為區域的和平穩定與福祉做出最大貢獻。
據《雅虎》消息稱,「臺灣旅行法」由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艾斯(Ed Royce)、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與薛爾曼(Brad Sherman)共同提出,共有80位美國會議員連署。
其中,美參議院版的「臺灣旅行法」去年(2017年)5月4日由參議員魯比奧等人提出,美眾議院版本則由美眾議員夏波等人在去年(2017年)1月13日共同提出,並於今年(2018年)1月9日在眾院無異議通過。緊接著,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於本月(2月7日)通過該法,如今法案已於美國參院全體院會無異議表決通過。
此外,日前大陸黨媒《新華社》日前曾報導稱,中國政府對此法案的通過十分不滿,並認為法案違背了「一中原則」。《環球時報》更針對此事威脅道,若該法案在臺灣生效,中國政府勢必會「解決臺灣」。
對此,該法案提案人之一的美議員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指出,臺美之間在民主與人權價值等方面擁有共識,美國對臺灣的承諾從未改變,「《臺灣關係法》依然適用,我們不認為這項旅行法,會違反一中原則或是違背《臺灣關係法》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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