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8年2月18日讯】中国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工商局原副局长曹高山与律师儿子曹忱勾结,共同受贿达188万,日前山东烟台中院终审裁定,父子二人双双获刑入狱。
据《法制晚报》2月17日报道,曹高山让儿子给9家企业代理有关山东省著名商标组织申报业务,收取高额代理费。而实际上,该申报企业可自行完成。
出生于1958年10月的曹高山为山东招远人,一直在烟台工商系统工作,历任开发区工商局副局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2015年7月22日被刑拘。其子曹忱,是一名80后,系山东某律所律师,2015年8月被捕。
据指,曹忱当了律师后,没什么案源。身为副局长的曹高山就想到,不如让儿子代理申报“山东著名商标”。而本来企业完全可以在工商局的指导下完成参评工作,不用聘请律师代理。
曹忱在代理中付出的工作也微乎其微,只提供了申报样本和告诉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材料的准备和整理及上报工作均是企业自己做的。
涉案的9家企业之中包括山东当地的上市公司,比如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后改称烟台东诚药业,2012年5月成功登陆深交所。2012年5月至2013年7月间,曹忱代理该公司申报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业务并收取代理费,曹高山提供帮助,二人收受该公司给予的30万元。
法院查明,在2011年6月至2014年9月间,父子二人用这办法实施了9次,受贿达188万(1人民币约合0.1576美元)。
2017年7月25日,烟台芝罘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曹高山有期徒刑7年、罚金50万;以受贿罪判处曹高山4年、罚金30万。二人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12月25日,烟台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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