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北京另类手法 夺港法院违宪审查权(图)


法律界忧虑一地两检是“项庄舞剑”,意在阉割本来属于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图片来源:Wikipedia)

【看中国2018年1月3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日前人大常委通过一地两检决定,并首度以“人大常委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有最终决定权”为“理据”,并放言指香港“不能从普通法角度理解《基本法》”,引起香港法律界反弹。大律师公会日前发表强硬声明,力数一地两检缺乏法理基础、违反《基本法》,而以特首林郑月娥为首的港府则表明以中央决定与大陆法律为重。香港法律学者昨日撰长文,质疑一地两检只是“项庄舞剑”,而北京正在用另类手法,借此阉割本来属于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使将来中央任何对港政策在“法律”上无所阻碍。

法律学者:另类三步走 确立“全面管治权”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在社交媒体发表逾3000字长文,表示“自己不想见到也不想相信,但种种客观事实都指向一个令人忧虑的结论”,就是人大常委首次以“一言九鼎”的人治手法“确立”一地两兼合宪合法,背后极可能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其真正目的是要阉割本来属于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以落实以“人治”为根本的“全面管治权”。

张形容,北京阉割香港法院审查权的“三步走”方案为:第一步,港府按照《基本法》17条将准备立法的法例(下面以一地两检为例),将法例向人大常委会备案,不过人大常委会可通过特别审议,由人大常委“决定”该新法例是否合宪合法,不过《基本法》17条中表明,人大只有否决及发回该新法例的权力,不具备审查、修改该新法例的权力;

第二步,人大常委确认新法例、即一地两检“合宪”后,如果有港人就一地两检提出司法覆核,人大常委就可以借此主动释法,表明“凡经人大常委行使立法监督权、确认符合《基本法》的法例,香港法院必须视为符合《基本法》”。在释法的威胁下,港人极可能不会提出司法覆核,因一旦释法,则以后所有法律都由“人大说了算”。然而为了避免释法而不提出司法覆核,港府与北京仍可以联手推出诸如一地两检等与《基本法》抵触的法例。

第三步,如果人大释法,香港法院就会依人大对《基本法》的法律解释审判,以后港府在类似诉讼中往往会胜诉,从而北京就能够确立人大常委按释法后的《基本法》17条、即“凡经人大常委行使立法监督权、确认符合《基本法》的法例,香港法院必须视为符合《基本法》”对香港司法的“全面管治权”,“任何违反《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权利与自由的条文,也无须再惧怕受到司法覆核的挑战”扫除以后所有法律阻碍,包括《基本法》23条立法等。

张在文末形容,香港正在“法治寒冬”之中,呼吁“更多香港人不会无耻地奉承、无知地拥抱、无奈地接受、无望地放弃,而是无畏无惧地紧守岗位及坚持信念,继续捍卫我们宝贵的法治”。

基本法起草委员:北京违承诺 比释法更差

基本法起草委员、大律师李柱铭昨接受电台采访时,强调《基本法》起草时是基于两地法制有别,当时北京亦同意香港行使原有法制并共同制定《基本法》,承诺双方互不干预、实行“一国两制”50年。李形容,这次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与说法,“是特区成立以来、对一国两制、基本法与高度自治最不利、最不利的一件事,比释法还要差”。李亦表示,当初双方订立《基本法》时,根本没有想过有部分香港境内土地会不实施《基本法》、甚至不属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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