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年耗2.9亿 控告曾荫权打压民主派最多(图)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右)。(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12月30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律政司日前向立法会财委会提交财政文件,文件透露律政司在2016/17年度斥资2.9亿元聘请私人职业律师打官司及支付工程纠纷仲裁费用,当中包括控告前特首曾荫权涉贪案好用近1400万元,以及覆核取消6名非建制派议员资格中耗用665.3万,而有关案件仍未完结,最终可能耗费将更高。

《苹果日报》报导,律政司提交的文件中显示,2016/17年度共外判528宗民事及32宗刑事案予私人执业律师,总开支与过去3年相若。当中耗费最大的是控告曾荫权行政长官接受利益及2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律政司聘请了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本地资深大律师郭栋明及大律师黄佩琪代表,至今年3月底财政报告结算前已经花费了1368.8万元。曾荫权月前就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成提出上诉,将会于明年聆讯;至于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则于今年9月重审,故无列入有关财政文件,因此律政司用以控告曾荫权的耗费将多于1400万元。

去年立法会选举中当选的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香港众志罗冠聪、社民连梁国雄、独立候选人刘小丽和姚松炎分别先后被时任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人大主动释法后提出覆核,最终6人被取消议员资格。律政司当时聘请的私人律师,包括资深大律师莫树联、余若海、大律师孙靖干及马耀添,共花费665.3万元。至于控告“双学三子”及13名反对东北发展的社运人士案件,则不包括在该财政年度中。

此外,律政司在立法会选举期间,曾聘请3名资深大律师及大律师,就《基本法》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候选人提名及选举程序,涉及121万元。有关意见或许与当时取消新界东参选人、本土派梁天琦的参选资格有关。

至于工程仲裁方面,律政司在本年度共花费6043万元,用以委聘律师解决与工程承建商的纠纷,共涉及15宗个案。当中耗费最多的是中国建筑工程(香港)在彩云道及佐敦谷发展低判工程的申索案,斥资1670万元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工料测量专家及地盘工程专家等参与仲裁。

律政司表示,一般政府在4种情况下会外判案件:案件需要特殊专家意见;律政司里没有适合的律师可以代表港府出庭;需要寻求外界大律师提供法律意见或服务;以及基于案件复杂程度等所需要的时间。

立法会议员兼大律师陈淑庄表示,律政司聘请外判律师涉及大量公帑,针对某些案件、如取消6名议员议席等案件“是否需要用到如此资深的大律师”,认为律政司有必要向市民交代聘用私人律师的准则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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