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扒皮《半夜鸡叫》的故事不合常理。(网络图片)
接续〈四大地主的四大冤案 同窦娥一般冤!(上)〉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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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娘子军》南霸天是另一个“怙恶不悛”的大地主。他利用万贯家财,组织和支援反动武装,与海南岛的游击队为敌,后被“红色娘子军连”连长吴琼花(曾在南霸天的家中当过丫鬟)击毙,落得了个可耻的下场。
据海南视窗报导,南霸天的原型是海南陵水县当地一个叫张鸿猷的地主。张鸿猷的亲孙子张国梅说,《红色娘子军》很多内容是虚构的。在他爷爷死后4年,红色娘子军才组建。当时,拍电影的人说他家房子气派,又是大地主,选在这里拍电影真实。于是,就在他们家拍了几个镜头,又让老百姓到几里外的南门岭当演员,说是从南霸天家里的地道走到南门岭的。
张鸿猷堂兄张鸿德的孙子张国强曾告诉记者,他是目前唯一健在见过张鸿猷的人,不仅熟悉张鸿猷,还见过张鸿猷的母亲。张鸿猷是个善人,他没有欺压百姓,家里也没家丁、枪枝、碉堡,只有几个请来帮他四姨太带小孩的小姑娘。这些说法也与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的《寻找英雄》一书相通。红色娘子军的第一任指导员王时香老人在此书中这么述说:“我们连长庞琼花,就是电影里的吴琼花。她是我们邻村的人,参军前我俩就是好姐妹,平时我们到镇上赶集就能碰到。她是贫农出身,并不是南霸天家的丫环,也没有南霸天这个人。这是和电影里不一样的。”陵水县史志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张鸿猷没有血债,他家只是教师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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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周扒皮。都记得《半夜鸡叫》中的这个恶霸地主。他为了催促长工们早起去干活,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鸡笼子里学雄鸡打鸣,引起雄鸡纷纷啼叫。鸡一叫,长工们便不得不提早起床。周扒皮凶狠贪婪地残酷剥削雇工的故事让年少的读者们无不义愤填膺,在新中国诞生后的几代人的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不过,周扒皮的原型系今大连瓦房店市阎店乡一个姓邹的地主。据当地的老人说,他虽然有小地主刻薄、吝啬的通病,但没有听说过半夜鸡叫的事情。
“课文里还描写姓周的地主打开鸡笼子,划火柴去照……这些愚蠢行动惊动了鸡,它也不会开口打鸣了。只要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这些细节是虚假的、捏造的:学鸡叫不必趴到鸡笼子旁边,也不用打开鸡笼子去看,熟门熟路要划什么火柴?”
“就事论事,即使你把长工们早早驱赶到地里,自己不跟着起早去监督,长工们躺在田头怠工,你有什么办法?”
“那时候的地主,需要雇佣几个长工的,一般先雇佣一个比较能干的‘长工头’。总体任务交下去后,每天由长工头分配其他长工干活,根本不用东家操心。当然,长工头的工价比一般长工高。笔者务过农,做过工,深深知道‘活在手里’这句话的分量,如果‘对着干’的话,工人和农民自有千百种方法可以消极怠工。因此,用欺骗、压榨的方法,东家和长工是不能长期相处的,最终吃亏的必定是东家(田里没收成)。小气、吝啬的地主是有,但一定得适可而止,如果太厉害,吝啬的臭名远扬,就没有人上你家来打工了。”
“那时候的地主,一般采用‘笼络’的方法稳定长工,例如,初一十五‘打牙祭’(吃肉),逢年过节送粮食、衣物,有急事允许请假,年终结算时另外暗中给红包……用这些手段来挽留那些老实本分、肯干活的长工。”
“那时候,许多地方闹土匪,地主们都吓得‘鸡崽子’一样,小心谨慎,生怕惹祸。他们夹紧尾巴做人,‘树叶子掉下来都怕砸破了脑袋’,哪里还敢欺压农民?他们大多以慈悲为怀,乐善好施。叫花子来讨米,总是一碗碗米打发,绝对不让他们空手而去。不要小覰了叫花子,其中就可能有某股土匪的眼线,如果轻慢了,说不定哪天晚上来一帮手执刀枪的蒙面大盗,把家里抢得精光……地主们连叫花子都不敢轻慢,哪里敢得罪长工?”
其实,只要翻开历史的卷帙查一查,只要找到上了年纪的老人问一问,你就会明白,1949年之前,大多数农村尊称土地和财富较多的人为“财主”、“老爷”。佃户(租种土地的农民)和长工,则尊称土地的主人为“东家”。那时候,虽然也有“地主”这个词汇,但除了酒宴上“略尽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谊”的客套话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与羡慕,绝对不含贬义。
总的来说,地主中有好人,也有坏人,但绝大多数都是心地善良。当然,像任何一个社会阶层一样,许多地主也都是集优缺点于一身,比较复杂的人物。他们的个性、作风、处事方法,无一不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人文环境、风俗习惯息息相关。每一位地主身上,既有着许多儒家道德的传统优点,同时也沾染了不少社会流行的恶习。拿刘文彩来说,他既有着慷慨兴学的美名,不少济困扶危的义举,但也有吸鸦片烟、玩女人、讨几房小老婆等当时有钱人的通病。
从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来看,大体有以下三种:一是祖上传下来的家业。二是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成为地主。三是勤劳俭朴,聪明好学,善于经营,在本地被称为“田秀才”的能干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土地渐渐增多,慢慢上升为中农、富农……积攒土地最多的,达到中、小“地主”水准。当然,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盘剥而上升为地主的,但这种人只是极少数。另外地主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动产,在交易、过户的过程中,都是签署了契约,按章缴纳了税赋,并由当时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了权证,既是公认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再来看地主阶级当年在农村中的作用。地主们青少年时期大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经过十年寒窗进入(官场)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
许多科场失利、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乡后,因其品德高尚、学问丰富、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大量地方事务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
兴办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需要大量资金,光凭空口叫叫喊喊,是没人信服你的,关键时刻要带头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有声望的富绅带头捐了钜资,人人跟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资金,才能办好地方事业。那时候,差不多所有的乡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业心强的地主,带头捐资。
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地主”这一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
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这话的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绝对不会乱来。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中流砥柱作用。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