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某县令,因公事要出差到苏州去。临行前,他到甘泉县令李某府上告别,并托咐李某说:“我走后,如果本县(江都县)有验尸的事,盼您代为办理。”李某一口答应了。
但是,李某听说江都县令没走多远,当天夜里三更之后,又搬着行李回到了衙门。李某不理解他(江都县令)为什么去了又回来,经过打听,才知道江都县发生了一起人命案子。
原来江都县有位姓汪的商人,家中两个奴才发生口角,一个奴才一气之下,就上吊自尽了。汪某是位富商,江都县令以为生财的机会到了,就命汪某把尸体停放在大厅里,却故意拖延时日,不去验尸,让尸体发臭。汪某了解县令的用意,马上献上三千两银子,县令才带了人去验尸。到了现场,县令又威胁汪某,说死因可疑,要严加追究,结果又敲诈了四千两银子,才同意把案子了结。
李某后来见到江都县令,就指责他贪婪,做得太过分了。江都县令却辩解说:“我这也是不得已呀!我为了要给小儿子捐个县官做,必须向上司奉献七千两银子。现在这七千两银子,已派人送往京师,我家里可是一两也没留下呀!”
不久,江都县令的小儿子,果然做了甘肃某县的县令,后来又升为河州知州。
乾隆四十七年,这位知州,因谎报灾情,贪污救济款子,被查处,杀了头。江都县令的两个孙子,也被充军发配到边疆。所有的家产,全部抄没,收入官库。江都县令受了这场惊吓、打击,一病不起。后来,背上又生了个毒疮,溃烂而死。
这真是恶有恶报!
(据袁枚《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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