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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法官”要来了!年满23岁就可能被选任(图)

 2017-12-01 09:2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台湾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中),30日宣布国民参审制草案出炉。
台湾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中),30日宣布国民参审制草案出炉。(图片来源:自由时报)

【看中国2017年12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综合报导)在台湾备受关注的“国民法官草案”终于出炉了,11月30日,台司法院公布“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初稿”,未来只要符合年满23岁、高中以上学历、没有前科等资格,都可能被选任为重大刑案的“国民法官”。

据中央社报导称,今次“国民法官草案”初稿中规定,未来将由3位专业法官与6位国民法官针对最轻本刑7年以上的案件共同进行审判,有罪认定需要有2/3以上同意,而国民法官资格为年满23岁,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无关的国民中随机抽选产生。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指出,因为年满23岁者有被选举权,且考量其知识见解与历练已达到一般标准,被选为国民法官的国民,有公假、日旅费,个人身分绝对保密。

吕太郎强调,今次推出的新法案制度的重点,是为增加法官与国民之间的充分讨论,让法官的专业、民众的社会经验有更多共识,呈现多元价值。

据《雅虎》报导称,新法案規定,在被选为国民法官者的在职公司或单位,必须给予其公假,但老板可不支付薪水,国民法官到庭任职后,可支领日常费用,日费一天可能约3000元台币,不过,国民法官本身有为案件保密义务,如果出现泄密行为,将遭法院解任,如果收贿或行贿,则处罚5年以下徒刑。

至于新草案的推动时程,司法院表示,草案初稿公布后,再邀请社会各界讨论、提供更合理建议,希望2018年2月可将草案送进立法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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