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土地发展案12人获准上诉(图)
13名反对港府“黑箱作业”逼迁东北地区市民、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入狱的被告今获准上诉。(图片来源:YouTube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7年11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梁振英政府时期,被指“黑箱作业”、以强硬手段迫使香港东北发展区原住民迁出、以在有关土地进行发展工程而引发的“反东北示威”中,13名年轻社运人士在立法会财委会审议工程拨款期间强闯立法会,被判非法集结罪成、原判社会服务令。后来遭律政司覆核刑期加刑成功,被判即时入狱8至13个月。当中12人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今获准上诉。
《苹果日报》报导,13名被告中除了招显聪外,其余12人均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申请。上诉庭今颁下22页判词,主动提及11月7日终审法院接纳黄之锋等人闯入公民广场案的上诉申请,指案件同样“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因此批出上诉许可。
上诉方提出的11条问题当中,上诉庭认为其中4条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当中3条与黄之锋等“三子”的上诉申请相同,这4条包括“上诉庭就‘三子’案订下的新的判刑指引是否适用于本案”、“上诉庭审视案件时是否必须按照原审裁判法院作出的事实判断”、“如果被告在游行集会期间涉及刑事罪行,上诉庭判刑时应否考虑《基本法》第27调及《人权法》第16及17条赋予市民游行集会的自由权利、并作出合适的判刑”、以及“上诉庭判刑时应否考虑被告犯案动机如公民抗命”。
案中13名被告分别为社工梁晓旸、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刘国梁、梁颖礼、前学民思潮召集人林朗彦、朱伟聪、土地正义联盟召集人何洁泓、周豁然、严敏华、招显聪、郭耀昌、黄根源及陈白山。连同闯入公民广场案中的被告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被港人视为“13+3政治检控”事件,因被判入狱的均为年轻社运人士,触动港人极大情绪与不满,促使2017年8月有逾10万港人上街游行声援有关人士。
2014年6月13日,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前期工程拨款,当立法会外请愿人士得悉议案可能获得通过,情绪变得十分激动,一度企图闯入立法会大楼。时隔2年,2016年6月13名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当时原审裁判官轻判13人社会服务令,并曾赞赏被告为被社会忽略人士发声。然而律政司不服判决,向上诉庭申请加刑,上诉庭于今年8月改判12名不认罪被告即时入狱13个月,认罪1人8个月,并指重判原因为“案件涉及暴力,判刑需具阻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