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港府不应使《国歌法》具追溯力(图)
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回应林郑月娥日前言论指,《国歌法》属刑事法,不应具追溯力。(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看中国2017年10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人大很可能于本月底讨论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并交由香港政府立法后生效。香港各界忧虑《国歌法》立法后是否具有追溯力,即可追溯立法前已违法者的刑责。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今于报章专栏撰文,反驳林郑月娥日前以“印花税具追溯力”为例无明确排除《国歌法》具追溯力的说词,指《国歌法》属刑事法,不应具追溯力。
《苹果日报》报导,北京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亦于18日表示,“对国歌不尊重是严重违法”,而人大把《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后法案是否具有追溯力,“将按照人大决定”。港澳办前主任王光亚则表示,“《国歌法》是否有追溯期,可根据香港法治制度考虑”。林郑月娥17日早上回应传媒时称,《国歌法》已成为全国性法律,指根据过往立法经验,“一般立法工作不具追溯期,但并非完全没有,例如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某程度上生效的日期是包括以前的日子的”。因此港媒认为,《国歌法》是否具有追溯力,重点视乎人大及港府的取向。
王永平在文章中表示,林郑月娥日前回应事件时,予人印象是“不排除《国歌法》有追溯力的可能”。王反驳林郑月娥以“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为“法例可能具有追溯力”的例子,指印花税为民事条例,但《国歌法》属刑事法,按照《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2条,刑事罪及刑罚都没有追溯力。王永平认为,林郑月娥无明确表明《国歌法》在港没有追溯力,可能是因为李飞的言论。
王永平又认为李飞的说法不容忽视,因为人大常委掌握解释《基本法》任何条文的权利,而释法对香港法院具约束力,释法甚至可将《国歌法》效力追溯至《基本法》实施的日期。王亦忧虑一旦《国歌法》具有追溯力,政府可将以往违法者逮捕,届时必定会惹起社会很大争议,亦不符合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