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料月底纳入《基本法》 港府立法工作已展开(图)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日透露, 港府已就《国歌法》香港立法程序开始初步工作。(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10月17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国歌法》的修订案于10月1日起在大陆生效,而人大常委会亦决定将于10月30日至11月4日举行的会议中审议将《国歌法》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预料人大常委会届时会将《国歌法》正式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日透露,《国歌法》香港立法程序的初步工作已经开始。

《明报》报导,聂德权昨日出席港台节目时表示,《国歌法》本地立法程序已经开始,但尚未有完成立法的时间表。聂表示,草拟香港《国歌法》时会视乎本地法律原则,并经立法会审议后进行立法。对于国歌法是否具有追溯力,即立法前曾违例的人士会否构成犯法并追溯处分,聂回应指会按照本地法律原则进行,当主持人再三追问下,聂才表示“香港法例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追溯力”,无明确否定“《国歌法》可具追溯力”的情况。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认为,政府应就《国歌法》立法举行公众咨询,发表代表草案法例仍属咨询阶段的“白纸草案”,解释立法对言论自由有何影响,但指具体立法细节要在政府公布详情后才能评论。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则表示,《国歌法》在香港立法能“发放信息”,认为罚则应如同《国旗法》及《国徽法》一样,包括将违例人士判囚。

香港资深时事评论员林忌8月曾撰文表示,《国歌法》是否具有追溯力,目前难以下定论,林以去年人大就立法会议员“宣誓案”为例,指释法后香港2名本土派议员被裁定宣誓无效,最终被取缔议席,反映人大释法有机会使《国歌法》具追溯力。林亦指出《国歌法》立法后香港社会可能出现尴尬情况,“当电视机一播国歌,则全场人士必须站立停止一切动作”、“又例如,有人以震耳欲聋的音量播放中国国歌,那么我在场掩耳拒绝收听,是否犯了法?”,认为中国《国歌法》的“法律灰色地带之多、影响市民生活之广,是对人权的侵犯”。林亦指出,《国歌法》当中什么为“肃立”、“举止庄重”,什么是“损害国歌尊严”,“一切都是中共单方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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