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图片来源:广州永禄商贸微博截图)
【看中国2017年7月20日讯】据中共最高检察院官网7月20日消息,因涉受贿犯罪案件,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政府原市长黄兴国被河北石家庄检察院提起公诉。
黄兴国被指控:利用担任中共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代理书记等职权便利,为他人和相关单位在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取巨额财物。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年9月10日22时30分,中共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时任天津代理市委书记、市长黄兴国落马。黄兴国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直辖市市长、代理书记,天津第三个“老虎”。黄兴国还创造了中共官场20多个月的超长代理党委书记的“纪录”。
香港《争鸣》10月号报导,黄兴国属于中共官场典型违规提拔的高官之一,与前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关系密切。2007年12月,黄兴国出任天津市代市长,仅用了1个月就转正为市长。时任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与黄兴国经常在天津官场内外互相吹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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