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 反右斗争六十年祭(图)
50年前的“反右”与50年后的《往事微痕》


作者:铁流老先生(摄影:陈筱筱/看中国)

凡亲历五十年前“反右斗争”而今还存活下来的难友,此生此世难以忘记那段刻骨铭心的悲惨历史。这段历史不是我们右派的个人史,它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苦难史、灾难史,也是中共的耻辱史!毛泽东和他治下的各级党委不经过任何法程序,悍然将近百万民族精英、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罪公民,当作敌人或罪犯处理,剥夺其政治权利,有的还剥夺其人身权利,投入监狱,这是对人权和公民政治权利与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开创了现代文明社会最无耻,最残暴以言治罪的历史先河,直到五十年后的今天仍不承认错误,继续打压迫害监禁受害人,诸如监听电话、偷看电邮、跟踪行动,阻止聚会、禁止出国,直至抄家等等。

2017年是“反右斗争”五十周年,全国数千家公共媒体全患了健忘症,沉默无语只字不提,好像“新中国”历史上从无“反右斗争”,好像几十万上百万人被戴帽发配充军劳改乃至饿死累死尸抛荒漠统统是这些人活该倒霉。作为深受其害已经不多幸存者的我们,自然要回忆这段往事,反思研讨这段历史,应该说这与中共执政的第三代精英们和各级领导们,没有任何利益上的恩怨与冲突,因为反右时你们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有的或许还在襁褓之中。但是毫不讳言,在那场伤天害理的运动中,你们中不少亲属也可能深受其害,也有失去亲人的痛苦与哀伤,甚至也经历过被斗被批的惨烈。“一个不正视自己错误的人是个不思悔改的人,一个不正视自己丑陋的民族不是优秀的民族,一个不正视自己过失的党是个没有希望的党。”

忆旧是老人们的情思,向往是人们天性的始然。谁不怀旧?谁不向往?除非他是没有变成人的畜牲。可是中宣部三令五申,不准受害的老人聚会发声,更不准传媒有半个字的披露,惟恐泄露春光让人们了解历史真相。到底怕什么?把五十年前毛泽东残害百万知识分子“阳谋”公诸于天下有什么不好?如果没有那场反民主、反人性、反进步、反科学、反法制和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反右斗争,何致有活活饿死近四千万中国人民的大饥大灾?何致有“十年浩劫”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整死整残共和国数以千计的功臣元勋?何致有后来的“六四”事件、“法轮功”事件?当然,也不会有眼下中国社会的各种乱象:吏贪官暴,黑恶横行,权钱交易,假话连篇,访民如潮,群体事件不断……究其原因,就是不认真反思历史!历史是迈不过的坎,越不过的沟,只有天字第一号的笨蛋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

于是我们北京几位情投意合的老人共同出钱出力办起了一册不像东西的小册子《往事微痕》,旨在“拒绝遗忘,正视历史,支持改革,促进民主”。这个小册子的内容全是我们的亲历、亲见、亲闻的东西,俱有真实、真情、真事的史料价值,为50年代的中国保留下一部鲜活的反右斗争历史。写者动情,读者流泪,闻者伤心,听者凄然。它,一不卖钱,二不进入流通领域,只是在一定范围友谊交流的资料,却遭到封杀围剿追击,成了比毒品还毒品的东西。

看到过这本小册子的,只要他还有良知,就可以发现它贵在一个“真”字:真实、真情、真事,完全符合胡总书记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也完全有利于推动社会的构建。我们都是来日无多,去时渐近,行将就木的老人,在告别茫茫尘世前把这段真实的荒唐的“革命史”,留给社会、留给后代有什么不好?我们想轻轻松松高高兴兴的地走。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以及表达自己在政治上的意见和愿望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往事微痕》上撰文回望自己人生之旅,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愿望。我们要说话,我们要让这段惨烈的历史永留世界!

想不到七年后当局强奸法律,竟以“非法经营”罪名判处我有期徒刑两年半、缓期四年执行,囚于成都。还不准写文章、不准接受媒体采访、不准谈论政冶,更不准依法上䜣。苍天!朗朗乾坤,何罪有之?

 

“往亊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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