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情妇焚尸赵黎平拒认罪 案件进入死刑复核(图)
赵黎平(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3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前副主席赵黎平因犯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四宗罪,一审、二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但赵黎平始终不认罪。赵黎平是中共十八大后少有的“不服判”落马高官,也是十八大后截至目前唯一一例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副省级官员。目前该案已进入最终的死刑复核程序。
3月29日,大陆《财新网》报导,一审、二审裁判要点及多方信源证实,从案发现场提取的血迹、DNA、物品及证人证言等都指向赵黎平作案,但赵黎平拒绝认罪,其在两次庭审及死刑复核阶段都没有认罪。目前此案正在进行最后复核。
赵黎平于2016年11月一审在太原中院作出宣判: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存储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赵黎平执行死刑。
一审被判死刑后,赵黎平提出上诉。其拟写了近万字上诉状,不承认判决书内容。2017年2月22日至23日,山西省高级法院对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2017年2月28日,山西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赵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按照中共法律,二审为终审,死刑判决经最高法院核准后执行。
据报导,赵黎平是中共建政以来首个被判杀人罪成立的省部级官员,也是中共十八大以来首名被判处死刑的高官。
赵黎平枪杀情妇经过
2015年3月22日,官方通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随后,陆媒披露赵黎平枪杀女子的经过。
据《新京报》报导,3月20日晚,在赤峰市205省道桥北街道,一名身中两枪的女子乘坐一辆白色轿车,拼命逃亡。赵黎平则驾驶一辆黑色奥迪追赶。途中,该女子报警,称“赵黎平要杀我”,之后警方设卡追捕。
当晚9时30分左右,上述两辆车先后驶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区。白色轿车停下后,赵黎平冲出奥迪,举枪射中女子头部,并将尸体拖入后备箱。随后他将女子焚尸并掩埋在一处建筑垃圾填埋场。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案发约10小时前,赵黎平曾前往后来的抛尸地点踩点,而其第一次开枪射击被害人的地点人车稀少。上述迹象显示,赵黎平有可能并非“激情杀人”,而是有预谋地对被害人下手。
报导称,被害者李某某28岁,家住赤峰市松山区,从事服装生意。有知情人士称,李某某与赵黎平相识多年,关系亲密,有消息称两人为情人关系。
一名接近内蒙古警方的人士表示,赵黎平杀人疑因李某某要揭露他,双方没谈妥,赵遂起杀意。
赵黎平多次陪同周永康
现年66岁的赵黎平在内蒙古公安系统浸淫33年,自2005年起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至2012年7月改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案发前已退休。
《财新网》曾报导,2010年5月28日,赵黎平升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同时继续兼任内蒙古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十天后,时任中共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到内蒙古视察,在退休前最后关头升任副省部级的赵黎平全程陪同。周永康视察结束后,赵黎平还主持召开自治区政法部门会议,声称要学习周永康讲话精神。
报导亦提及,赵黎平有多次陪同周永康的经历,比如2005年、2009年曾陪同其考察伊利集团。2011年,赵黎平亦陪同周永康前往蒙古国访问。
观察人士认为,大陆媒体在报导赵黎平时,将其陪同周永康的这些往事挖出来,似在暗示周永康是其后台,其升迁与周永康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