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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平:律师王万琼呼吁,为“黑老大”龚刚模平反(图)

 2017-03-27 06:2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薄熙来 唱红打黑 冤案 律师 王万琼
律师王万琼和陈满(图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看中国2017年3月27日讯】很多读者知道重庆的民企老板龚刚模,因为薄熙来主政重庆时,他曾被包装成“黑老大”,不仅自身进了监狱,而且还连累了律师李庄,他迫于专案组的压力,检举揭发李庄的所谓“违法行为”,创造了中外司法史上空前的犯罪嫌犯与辩护律师一同入狱的奇迹,一时扬名海内外,但对女律师王万琼却所知甚少,她是四川的一位爱好航空器的女律师,曾代理蒙冤23年的陈满杀人放火案申诉成功,现在,她又呼吁为龚刚模平反,致信履新重庆高院院长的杨临萍,这件事的意义在于,促使人们反思“唱红打黑”运动,回顾涉及640个“黑社会”的一系列案件,避免“二次文革”的死灰复燃,尽快进行司法体制改革。

今年3月21日,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在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时,明确承诺要彻底清除“薄王”余毒,我认为这是他观望了很久,左右平衡,深感压力,不得不做出的决策,虽然,有海外舆论指责他是“骑墙派”,但这次统一思想后,可能有利于创造一个新的环境,为王万琼这样的律师破阻,开启对冤假错案的平反,假如释放了一些被包装成“黑老大”的民企老板,并归还他们的合法财产,而且使他们恢复名誉,重新创业,将产生“利好效应”,国家不必再用行政命令的手端力阻资金外流。我多次讲过,它举一反三,将改变和扭转目前富裕阶层移民与资金外逃的潮流。

仔细阅读王万琼的上述公开信,首先为中国的法治不能独立而遗憾,她之所以把平反龚刚模的希望寄托在重庆高院新的领导身上,是因为钱锋刚调离,黄奇帆也去北京赋闲,重庆检察长也换了“外地官”,即,“一府两院”都令人耳目一新,而且,新的法院院长还是一位女性,王律师感到有一点点希望,但是,到目前为止,云集重庆的640个“黑社会”,无一彻底平反,难道王立军下令抓人都对?这里原因何在?她似乎思考得不够到位。

王律师在信里是这样说的:龚自2010年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无期徒刑后,一直喊冤不断,本人及家人已向贵院提交多份申诉材料进行申诉。我于2012年接受龚家委托代理其申诉,贵院于2013年3月18日以渝高法申00072号通知书决定对龚案立案审查,至今未有任何结论。她披露的这一细节说明,余毒与余党相符相成,原重庆高院院长是钱锋,他是前“政法王”周永康的嫡系,薄熙来的打手,王立军徇私枉法的得力干将,2008年至2012年,直接参与了“打黑抢钱运动”,他2013年假装对龚案申诉立案,却不动真格的,是因为他满脑子“薄王余毒”,如同余敏和张轩一样,这些“薄王余毒”的重病号,绝对不可能进行拨乱反正的大业。

但是,世上的事自古如此:有阴就有阳,有天就有地,有对就有错,有人阻碍,就有人突破,由于重庆的媒体,至今还控制在薄王余党燕平的手里,宣传部管理报社,电台,和电视台,他们对许多申诉的案件不做报道,对王万琼这样的不屈不挠的律师不鼓劲,对钱锋操控下的法院,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不披露,结果造成一种假象:薄熙来治下的重庆没有“黑打”,也没有人递状申冤,实际上,约有2000多人提出申诉,但都被丢进废纸篓,钱锋却在人代会上讲,重庆打黑,不存在不公正,扩大化,运动化的问题。也就是表明:薄熙来,王立军当年的“唱红打黑”,二次文革运动是对的,他们没有徇私枉法的罪行。

但王万琼的信透露了真相,她说,自接受委托以来,我在五年间先后数十次会见了龚刚模本人、查阅了本案132本卷宗,进行了大量的走访了解及资料收集,对龚案有了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也多次与贵院立案庭副庭长、本案承办人作多次沟通和交流并提交了代理意见及部分辩护新证据。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关于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龚刚模大部分罪名均不能成立。这一结论有全国一流的权威刑法及刑诉法专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予以佐证。这份以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领衔出具的专家意见书早已递交本案承办人,在此不再赘述。这些文字说明,王万琼不是想彻底推翻判决,而是基本上否定它,也就是说,对龚刚模来讲,是“大部分的罪名”不成立,可能保留部分“原罪”,其实,许多民企老板都是如此,可见,王律师是对的,既便如此,薄王余党也不接受申诉,自从薄熙来垮台至今,除了王能案和彭治民案获得改判外,其它的堆积如山的案子,包括“龚案”,无一受理。这也说明,薄王余党不愿自动退出历史舞台。

于是,上级进行了力度不小的人事调整,杨临萍不仅是法学博士,而且她多年在全国最高人民法院任职,可能素质不错,经验不少,而新的检察长是原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他任职地方检察院多年,还当过中央第二巡视组的副组长,可能因为曾巡查过共青团中央,表现不错,而异地空降山城的,再加上一直在纪检监察领域任领导的陈雍,任重庆纪委书记,如今,重庆的“一府两院”都换新人,兵力强健,应当可以冲破“薄王余党”的防线吧,但事情不这么简单。

从王律师《给重庆高院杨临萍院长的一封信》可以看出,遍布重庆法院科处一级的人员,甚至更多的基层公务员,不理睬这些要求复查的呼声,王律师是这样描述的:贵院于2013年3月审查此案至今已达四年。承办人甚至合议庭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对龚案没有形成自己的意见,是难以令人置信的。然而,本案迁延至今,是驳回还是再审迟迟未有回复,也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显然违背了刑诉法及相关法律最起码的规定。申诉人及作为代理人的我,深知本案乃薄王主政下唱红打黑期间运动式执法的后果,故对贵院的审查工作怀着最大的善意和充分的理解,其意自是希望贵院能秉承法律人的良知,对这起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所谓重庆打黑第一案作详尽的审查,最后有审慎的结论。

笔者认为,不仅法院内部有分歧意见,而且没人敢冒险,领导不敢决策,他们是建立在愚昧无知基础之上的一种对“薄王”的恐俱和留恋,对自身以往工作的肯定和自负,因为自薄垮台已多年,舆论大权还留在他的余党手里,重庆官媒没有把真相彻底地揭开,比如,龚刚模案,彭治民案,黎强案,等等,尤其是他们利用公权力,强奸公检法,“唱红打黑”的徇私枉法故事,没多少人知道,而所谓虚假的“5个重庆”和“打黑英雄”事迹,却流毒极广,总之,重庆老百姓还活在薄熙来编织的谎言中,不能自拔。于是,胆怯自负的法官说,薄熙来没全错,黑社会还要打,判刑的黑老大不能放,这是顺从民意。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打黑涉及人员太多,据重庆官方统计,公检法司有7000余人直接参与黑打,由于“打黑基地”太多,数以百计的专案组,比较分散,账目管理混乱,而涉案的又大都是富人,诱惑力也太大,有很多人趁水摸鱼,私分公款,在“二次文革”中,分得一杯羹,现在,要平反,要查账,要把润滑了肠道的美食吐出来,他们当然害怕事败坐牢,故团结起来,以攻为守,拼死抵制。总之,如果说,其它省市是个别冤案的话,这里是曾有过的集体犯罪,自然,阻力最大。这也是重庆的大量冤案至今不能平反的另一原因。

但不论什么原因,最深层次的“秘密”还是在于政法委,只要还是政法委代表党管司法,那么,就会有一些封疆大吏权倾一时,徇私枉法,想叫他们“依法治国”是不可能的,就像薄熙来当年高压重庆一样,他抓住“三长”的个人品行瑕疵做把柄,公检法就无法发挥正常的互相制约和监督的作用,很容易把他不喜欢的人关进监狱,或者杀掉,这一弊端卡在政改的瓶颈,假如没有制约公检法的政法委,也就没有其对公检法领导的人事安排权,调配权,法院的法官是职业化,非党派而中立的,就可以避免冤假错案,一旦有少许的错案,也会尽快纠偏和彻底平反。因此,重庆“唱红打黑”运动中造成的一系列冤案,要平反,可能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唯其如此,王万琼很了不起。

2017年3月22日于多伦多。

附件:王万琼致重庆高院院长杨临萍的一封信。

尊敬的杨院长:

您好!您初至渝都履新高院院长一职即来信叨扰,实非我愿,但无论如何也请您在千头万绪中抽出一点时间,看看这封特殊的来信。踌躇许久仍作此文,是对作为高级知识分子、重庆最高司法长官的您抱有殷切的期待和基本的信任。

我是王万琼律师,也是贵院业已受理但至今未有结论的龚刚模等涉黑案龚刚模的申诉代理人。龚自2010年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无期徒刑后,一直喊冤不断,本人及家人已向贵院提交多份申诉材料进行申诉。我于2012年接受龚家委托代理其申诉,贵院于2013年3月18日以渝高法申00072号通知书决定对龚案立案审查,至今未有任何结论。

自接受委托以来,我在五年间先后数十次会见了龚刚模本人、查阅了本案132本卷宗,进行了大量的走访了解及资料收集,对龚案有了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也多次与贵院立案庭副庭长、本案承办人作多次沟通和交流并提交了代理意见及部分辩护新证据。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关于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龚刚模大部分罪名均不能成立。这一结论有全国一流的权威刑法及刑诉法专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予以佐证。这份以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领衔出具的专家意见书早已递交本案承办人,在此不再赘述。

贵院于2013年3月审查此案至今已达四年。承办人甚至合议庭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对龚案没有形成自己的意见,是难以令人置信的。然而,本案迁延至今,是驳回还是再审迟迟未有回复,也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显然违背了刑诉法及相关法律最起码的规定。申诉人及作为代理人的我,深知本案乃薄王主政下唱红打黑期间运动式执法的后果,故对贵院的审查工作怀着最大的善意和充分的理解,其意自是希望贵院能秉承法律人的良知,对这起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所谓重庆打黑第一案作详尽的审查,最后有审慎的结论。世易时移,人事变迁致使本案在四年后仍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毫不客气地说,过去几年重庆司法界的作为,看不见法律人的担当,却只有政客的摇摆。

近两三年来,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习总书记明确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与之相应,全国各地陆续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这一事实想必在法律界卓有声望的您比我更清楚明了。而这一批被纠正的冤案中就有本人和另一代理人代理的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该案陈满及家人申冤23年终获平反,当然归功于我国长期以来努力践行的有错必纠的司法理念,与陈满及家人23年持之以恒的申冤到底也有莫大的关联。龚家也如此,龚刚模及家人坚决不同意以不再申诉为代价,换取发还部分被非法扣押的财产,就已经表明其坚决申诉到底的决心。龚刚模作为一名资产曾达数亿的草根民营企业家,被当年王立军把持的公安机关掘地三尺也未能找到确凿的犯罪证据,而是在自己被严重刑讯、家人被拘、朋友邻居被囚、病妻被威胁的情形下才违心认罪并攀扯他人,最终落入自己身系重狱、家破人亡之境地。设身处地,此等奇冤,如不昭雪,怎能瞑目?

在这平冤浪潮席卷神州的两三年间,无论是地处沿海的福建还是西南一隅的贵州,其冤案纠正的数量均在各省区的排行榜上名列前茅,该两地高院院长均以非凡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践行了最高层对司法公正的要求,同时也回应了民间冤案纠正的呼声,借此赢得朝野一片赞誉也就不足为奇了。去年两会期间两高向人大的工作报告里均提到了念斌、陈满等冤错案的纠正,而两高工作报告也罕见地高票通过。唯有重庆,面对滚滚而来的平冤浪潮岿然不动,极为顽强地保持缄默。我们难免会有疑问:难道这座历史上经常处于旋涡中的城市就没有冤错案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君不见,薄熙来主政、王立军操刀的红都重庆黒打造成的冤案何止百起?被这股反法治浊流卷入的除了大批民营企业家,还有近两千名公安干警。薄王因严重刑事犯罪被追究刑责后,随之而来的拨乱反正是司法的应有之义。令人奇怪的是重庆对特殊时期被错误免职甚至判刑的公安干警的纠错悄无声息,而对打黑期间被错误定罪的民营企业家如潮的喊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重庆,这座历经风雨的城市,在平冤大潮中缺席久矣。

民营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对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的原罪该如何对待,最近党中央已有明确指示。那就是不能轻易以司法手段随意介入民营企业之间的纠纷,影响其正常经营发展。而在我看来,重庆打黑期间针对民营企业家的冤错案如若不予纠正,必将严重挫伤其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这也与最高层民企创新、全民创业的号召背道而驰,更与近期中纪委巡视组要进一步肃清薄王遗毒的要求格格不入。

正如西人狄更斯所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您若能顺应历史潮流及高层精神,以开阔的视野和罕有的气魄纠正打黑期间的假错案,则善莫大焉,更是时代和人民赋予您的崇高使命。

人生漫长却又如白驹过隙,无论是身陷囹圄、喊冤不止的龚刚模,还是在法律园地勤耕不缀、身居高位的您,都需要在人生的下半场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让后来人对这段无法忽视的历史进行评说。

我,一个普通的刑辩律师,对同为女性法律人的您、重庆最高司法长官,因为抱有诚挚的期望,写下此信,企盼您能竭尽所能,拨开山城多年来浓重的雾霭,还这片有着深重苦难的土地一片朗朗晴空,给我的当事人龚刚模一个公正的判决。

期待您的回复。

 

致以

节日的问候并祝春安

辩护人:王万琼

2017年三月八日于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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