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锡文(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2月20日讯】《财新网》2月20日引述央视新闻报道称,因受贿罪,原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吕锡文被判处13年监禁,罚款200万元。
中共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2月20日宣判,吕锡文因受贿罪获刑13年监禁,罚款200万元,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吕锡文被指控:在2001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副书记,北京市西城区区长,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等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约1879万元。
在宣判后,吕锡文当庭表示不上诉。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責任编辑: 鲁宇仁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本文短网址: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