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实行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三权分立;美国总统,世界上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来源:Getty Image)
【看中国2017年2月8日讯】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即美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三军统帅,美国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22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他的权力由美国宪法赋予,归结起来为:“保卫美国联邦宪法及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即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三权分立。美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主管行政权,但对于立法、司法也有一定的制约权力。
在行政权方面
美国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为了执行这一职责,美国总统主管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一个有几百万人的庞大组织。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
美国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
美国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
美国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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