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界法律界纷纷联署要求周强辞职(图)
近日周强谴责西方司法独立的言论引发舆论哗然,法律界和知识界纷纷发起联署活动,要求周强辞职。(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1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近日,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严词激烈谴责了司法独立概念,声称中国要坚决抵制西方的“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不要陷入“西方”意识形态的“陷阱”时,令中国知识界、法律界的有识之士深感震惊和失望,纷纷发起联署要求周强引咎辞职。
中新社1月14日,中国司法界第一把手、高等法院院长周强在政法会议上,谈及各级法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掌握的几项内容: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云云。
周强相关言论在媒体上公开后,激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原中国公安大学法律系资深法学家、中国问题专家赵远明1月18日对《希望之声》表示,周强的讲话实际上是变相否定习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国的观点。按照法律、宪法办事是习近平既定的治国方针。因为习近平上台后,发现中国法律受到很大破坏,尤其法治建设被江泽民破坏很严重,尤其法外施法、违法施法。
赵远明说:“习近平讲的是依照法律治国,也就是说,法律制定之后就要依照法律去遵守。习近平讲这个跟司法独立并不冲突,但是周强在这里进行一个概念上的偷换,说:首先司法不独立,也就是说不能按照宪法的有关规定去做。再往后变,就是所有法律问题由党委书记说了算!”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在网络上刊文表示:“无论怎样的国度,司法如果没有独立性,那就意味着它会常态地受到法外因素的干预,无法严格地依照法律规则裁判案件和纠纷,也就难以让国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冤屈遍地,引发造反。
即便在古代中国,包拯故事也代表着人们对司法独立的渴望。因此,把司法独立说成是什么西方观念,必欲除之而后快,是真正的祸国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则撰文质疑:“宪政民主怎么就成西方的了?宪政就是实施宪法。中国现实是有一部宪法,而宪法当中规定了民主。‘宪政民主’就是要实施中国宪法,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和民主选举。否定‘宪政民主’,就是否定‘中国宪法’;否定宪法,也就是否定了宪法规定的所有国家机构的合法性,各级人大、政府和法院都成了不合法的存在。不知这是出于对宪法的无知呢,还是无底线自黑?”
周强的言论引发律师界的巨大反响,反对者纷纷指责周强危害甚烈,要求周强立即辞职。
1月16日,广州律师葛文秀与林礼国以公开信为基础,发起了百名律师联署活动。这个联署公开信的活动将于1月18日中午截止。
葛、林二人联合推出的公开信指出,中国是签署过确认司法独立的国际宣言和声明的国家,同时也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而周强身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竟公然发表“向司法独立亮剑”的言论,“假借‘西方’之名,行污‘司法独立’之实”,在国际上给中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公开信分析称,司法独立符合中国现行的宪法,对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也并无妨碍。而周某“亮剑”言论,“名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则是把党的领导与宪法法律对立起来”,是想要“拆台”,不但是严重违宪,而且已“涉嫌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
文章指,周强的言论,表面上是要区别所谓“西方的司法独立”与“中国的独立审判”,实质上是“为微观上个别党的领导干部以党的代表身份干预司法打开了方便之门”,在社会上造成思想上的混乱,“破坏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公开信表示,在十九大即将召开的敏感时期,周强公然曲解习近平提出的有关政法工作“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撇开宪法发表高调越权的违宪言论,在社会上引起一场关于“法治中国何去何从”的轩然大波,严重冲击“中国社会的基本稳定”。身为中国首席大法官,周某却不懂得“司法不独立,法律的公平公正将成为泡影”的基本常识,由此判断,周强此次“亮剑”太不正常,其表现也“完全不称职”。周强应该立即引咎辞职,向国家谢罪。
葛文秀律师18日对《希望之声》透露,由于中共官方的控制,信息发不出去,导致目前签名律师人数不多,但是大家对周强的谬论反弹强烈,律师的签名行动完全符合现行法律。
葛文秀说:“现在根本发不出去,导致现在才20多人签字。官方动用他的力量控制,而且地方一些司法行政单位找律师约谈,要求不得发表意见。”
同样,周强的言论引发知识界强烈愤慨,纷纷联署要求他下台。18日晚间,崔卫平、茅于轼、张千帆等中国知识界部份公民发起联署呼吁“这样的周院长,必须走人”,促请周强辞职。以下是连署全文:
这样子的周院长,必须走人
法官不是普通职业,而具有神圣性。这种神圣性,是法律本身的神圣性赋予的。法官的职责就一个,即守护神圣的法律。必须敬畏法律的神圣性、法官职业的神圣性,并勇于捍卫,才有资格做法官。遑论最高法院院长,遑论首席大法官。
这正是我们敦促周强院长辞职的理由。因为,他表现出来的个人气质,恰恰南辕北辙。
这集中体现于他在1月14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在这篇讲话中,他把司法独立这个举世公认的好东西,拱手送给西方;堂而皇之地宣称要对所谓“西方司法独立”亮剑。实质是以反“西方司法独立”为由,对司法独立亮剑。
司法独立就是司法独立。在人类多元文明深度融合的今天,司法独立作为法治文明的基石,早已经为全人类所接受,成了人类的共同财富,并因此写进了各种国际公约,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世界司法独立宣言》等等。中国政府也早已经签署了这些公约。只有司法独立,没有所谓“西方司法独立”,这在理论上是一个早已经解决的问题,本来不应该有争议。
但是,周强1月14日讲话,公然以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的身份挑战共识,要动员整个法院系统,对所谓“西方司法独立”亮剑,把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搞成了问题,造成舆情的大震荡,意识形态上的大混乱。这显然不是职业法官所应为。联系到仅仅五个月之前,周强还在强调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皆不得干预司法,即强调司法独立,更显出其反复无常的投机本色。
这样子的周院长,必须走人。不然,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法治文明的核心是司法独立。没有司法独立,法治就是泡影。而司法独立在中国正遭遇来自权贵集团的顽强抵抗。权贵集团的惯用手法,就是给司法独立贴上“西方”标签,借此把司法独立污名化,即借反对“西方司法独立”之名,来反对司法独立本身。周强1月14日讲话是对它们最好的呼应,证明了周强的个人选择,即在法治文明和反法治文明的激烈博弈中,他旗帜鲜明地站到了反法治文明的一边。
由这样的人继续出任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是对中国法律和法治进程的讽刺。它会让公众丧失信心。而信心比黄金宝贵。如果公众因为丧失信心而丧失推进法治的磅礴动力,那么还有什么力量,足以制约极其强大的反法治力量?法治文明在中国的进程,还能有什么希望?
为了给公众以信心,为了给法治以希望,为了中国法律人的体面,我们谨以公民身份,敦请周强院长自动引咎辞职。如果周院长拒绝接受此请求,我们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请全国人大,依据宪法第63条第4款行使职权,罢免这个破坏法治常识的最高法院院长。
知识界部分公民(按姓氏排名):
崔卫平,北京,学者
郭道晖,北京,学者
郝建,北京,学者
栗宪霆,北京,艺术家
茅于轼,北京,学者
荣剑,北京,学者
苏小玲,北京,作家
吴伟,北京,学者
笑蜀,武汉,独立评论人
张千帆,北京,学者
张献民,北京,电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