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虽是毛泽东的第四任妻子,但却从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网络图片)
毛泽东先后有四位正式的妻子,分别是:
第一位罗氏:大名罗一秀。1907年与毛泽东结婚时,当年毛泽东才14岁。她在毛泽东家生活了3年,无后。1910年春因为痢疾而病逝,年仅20岁。《韶山毛氏族谱》中记载,罗氏(即罗一秀)为毛泽东原配。由于是父母包办的婚姻,据说毛泽东并不承认这桩婚事。但毛泽东在罗氏逝世后,曾多次去罗家拜望,体现了他还是对罗家有感情的。
第二位杨开慧:杨开慧,号霞,字云锦,1901年出生于长沙县板仓。毛泽东的老师杨昌济的女儿。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0年冬与毛泽东结婚。于毛泽东政治活动多有帮助。1927年毛上井冈山,杨开慧与毛泽东成永别。1930年10月被国民党何键逮捕。后被杀害。
毛泽东1928年与贺子珍在井冈山同居,是时,杨尚在人间。
第三位贺子珍:1928年在井冈山和毛泽东结婚。当时,贺只有16岁。她陪伴了毛泽东度过了五次反围剿,走过了两万五千里长征。1937年前往苏联治病。
第四位江青:1937年7月中旬,“七七事变”爆发不久,蓝苹离开上海,抵达西安;8月,到达延安,改名为“江青”;11月入抗日军政大学(马列学院)学习。
1938年4月10日,鲁迅艺术学院在延安成立,江青担任戏剧系指导员,演出话剧《被糟踏了的人》、《锁在柜子里》。8月改演京剧《打渔杀家》得到肯定,随即调任军委办公室秘书,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照顾毛泽东起居(毛泽东当时的妻子贺子珍正在苏联“长期养病”)。1938年11月20日,江青与毛泽东结婚。
毛泽东一生结过四次婚,其中有没有领过离婚证办过手续?毛泽东和贺子珍分手的婚姻,又是否到延安有关部门办理过离婚手续呢?至今没有资料表明,毛泽东曾经依照婚姻法或类似法规的要求与这个命运坎坷的女人办理过正式的离婚手续。据美国传记作家威克特的记录,1972年江青在和她讲述自己生平时,有意回避了她与毛泽东的婚姻是否办理法律手续的问题,甚至也不想说出具体的日期。当然,当年毛主席和贺子珍聚在一起时,就没有领过结婚证。
据说毛和江青的事实上的婚姻在当时的延安曾引起王明派系的很多人的非议,都知道王明是个十分教条的人。当时坚定地站在毛泽东一边的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贺龙就火冒三丈:“议论什么,堂堂一个大主席,讨个女人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谁再议论我毙了他。”贺龙还说:“毛主席的方向就是我们党的方向,王明懂什么?他要骑在主席头上,我就一枪撂倒他!”据说,贺龙的这番话当时轰动了整个延安。
中共建政后,王明担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中央人民政府起草各种法律和法规。据有人回忆,当时不少法律起草和研究会议是在王明在北京的住所——孟公府胡同2号那间宽敞幽静的四合院里进行的。这段时间里,王明在他的报告和文件中,署名皆用陈绍禹这个名字。1950年审议婚姻法草案时,除了公开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外,王明还有一份没有公开发表的内部口述报告。有人反应,王明不怀好意,常常借婚姻法草案扯出毛主席有没有“离婚证”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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