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自杀成谜 大型央企正式进入破产重整

【看中国2016年10月12日讯】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法院裁定受理阿拉善盟金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对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的申请,这意味着因企业债券连续违约而备受关注的东北特钢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据了解,作为东北特钢集团债权人和供货商的阿拉善盟金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向法院提出申请破产重整的对象包括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的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中共政府《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破产重整程序启动后,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在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下将在最长9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最终由法院裁定是否批准执行。

据了解,东北特钢集团自今年3月28日未能兑付“15东特钢CP001”债券本息,出现实质性违约以来,到目前已连续九次违约,金额达数十亿元。造成其连续违约的原因在于该公司长期以来债务负担巨大,财务成本居高不下。第一次债券违约以后,其信用评级降至最低,无法通过发债或贷款引入增量资金,资金链和债务链就此断裂。

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院就可以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破产重整制度对于各方利益主体平等保护,实现企业再生,保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均具有重要意义。

东北特钢集团是中国国有大型特殊钢生产企业,也是中国特殊钢行业的领军企业,其生产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

在今年三月份,东北特钢董事长杨华上吊自杀更成为一个谜。3月24日,东北特钢官网发布消息,“3月24日13时20分,大连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发现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华(男,53岁)在其居所上吊死亡。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开展调查工作。”

一天后,东北特钢发布公告称,由于流动性紧张,本息偿付存不确定性,27日到期的8亿元债券或面临违约。换句话说,杨华恰巧在公司可能违约的前两天自尽。

杨华调到这家企业不到一年,他此前在鞍钢集团公司工作了25年,去年7月,中共中央巡视组开始了对鞍钢集团公司两个月的巡视,巡视意见中称鞍钢“盲目投资、监管失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内外勾结、利益输送问题严重,近年来腐败案件频发。收到反映一些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

与此同时,与他曾同时在鞍山任职的谷春立和王阳先后落马。就在24日上午杨华被披露“上吊自杀”,下午在鞍山起家的前鞍山市市长王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而王阳落马和杨华自杀之时,中央巡视组正对辽宁进行“回头看”。

迄今为止,并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表明杨华的自杀与上述事件有内在关联,但这些巧合使得他的自杀显得颇为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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