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太子违法 谁敢法办?向天借胆!

 2016-10-10 03: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春秋末期,楚庄王在楚国颁行了“茆(同茅)门之法”,这个规定是:“群臣大夫及诸公子入朝,马蹄践踏了溜(读溜,古时屋檐下接水的长槽),廷理(掌管司法的官)要砍断他的车辕,杀死驾车的马。”

有一次,太子入朝,偏偏就不信邪,违反了这条法令,廷理依法执行,砍断车辕,又杀死太子的宝马。

太子怒火攻心,深觉受到侮辱,就到楚庄王面前哭诉:“廷理执法太严,不通情理,如此不尊重我,请您一定要把他给杀掉,以谢我心头之恨。”

楚庄王是个明理的人,他坚定的和王子说:“我之所以要制定这样的法律,就是要维护宗庙的神圣和朝廷的尊严。廷理能够秉公执法,不畏强权,是以国家的大局考虑衡量,怎么能任意诛杀他呢?你明知故犯,违反这条法令,不维护朝廷的尊严,是臣子无视君王,下属无理侵犯上司。臣子不尊敬君王,君王就失去了威望;下属无理而侵犯上司,上司就无法维护社会秩序。威信丧失,社会紊乱,国家就不能长久,我将来还拿什么来传给子孙呢?”

太子仔细思量之后,深感愧疚而离朝。无颜面回到家中,于是在外露宿三天,然后回来拜见楚庄王,请求以死谢罪,即惩治自己的死罪。

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太子虽然骄纵,面对护法的廷理和楚庄王,自知礼亏,也就噤声了,甚至后来还能悔过,愿意以生命维护国法,也算十分难得了。而那个“向天借胆”的廷理,幸亏是遇到明君,否则怎么能保住项上人头,反而获得赞赏呢?
  
(出自《韩非子•外储话右上》)  

責任编辑: 辰君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