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受审的不雅视频”主雷政富案。(网路图片)
【看中国2016年08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夏妍综合报导)重庆雷政富案曾因一段“不雅视频”轰动一时。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委前书记李波受审,当庭举报雷政富曾收受几处门面房。就在人们关注,雷政富是否因此被加刑时,8月9日,陆媒报导,正在服刑的雷政富委托辩护人发表声明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经提出申诉。报导认为,雷政富此举让人大开眼界。
2012年,中共重庆北碚区前区委书记雷政富因涉不雅视频,事件发酵后,雷政富在社会上的形象被塑造为“傻大愣粗”的坏官。2013年6月28日,雷政富因受贿罪被判13年。
正在重庆市九龙监狱服刑的雷政富。2015年11月11日,监狱认为雷政富能认罪悔罪,听管服教,劳动改造较好,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一年的建议。
雷政富案又起波澜
近日,雷政富案又起波澜。8月4日,大陆新京报微信公众号“政事儿”披露,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委前书记李波受审,当证人罗某指证李波曾收取他的贿赂时,李波反称,罗某曾长期在重庆市从事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开发,2013年因涉雷政富案被调查,络向重庆有关部门隐瞒了向雷政富行贿几套门面房的事实。李波认为,雷政富案涉嫌漏罪。
公诉人在庭审中称,李波对于雷政富的举报,应由法庭核实后,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部门进行调查。
此外,报导还称,李波的当庭举报意指,除了三年前法院认定的三笔受贿,雷政富还曾收了第四笔钱物——几套门面房。案发后,雷政富与行贿人都隐瞒了这几套门面房。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认为,漏罪举报意味着可能被加刑。按中共刑法规定: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就在人们关注,如果上述举报是真的,雷政富还有第四笔受贿,会不会被加刑时,有媒体曝出,雷政富委托辩护人发表声明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经提出申诉。
长安街知事:雷政富为何突然反悔?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发现:这并不是雷政富第一次质疑原判。当年法庭判决时,控辩双方曾发生过激烈的争执。
争执辩论的焦点则是:重庆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某借给肖烨的人民币300万元是企业间借款还是受贿款、重庆市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印某给予雷政富的1万元美金是否属于受贿款、时任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的范某送雷政富妻子的10万元人民币是否归还、证据是否成立充分等问题。
按照雷政富一方的说法,这些钱都算不上违法所得。一审判决后,雷政富曾上诉过一次但被驳回。最终听完宣判时,虽然显得情绪激动,站在被告席上要求发言。他的妻子聂玉荣更是表示“以后在申诉和上访的路上,多了我们一家人。”
报导认为,尽管雷政富对判决有情绪,但雷在九龙监狱“认真悔罪”了,直到李波的出现。
长安街知事分析,根据中共刑法关于“减刑”条件表述,对原判提出申诉和减刑并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判错了怎么办?只能是撤销原审裁判,重新宣判。也就是说,雷政富此次声明并不是仅仅纠结于刑期的长短,而是一直有一颗“还我清白”之心,这与宣判前的他“一脉相承”。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雷政富此举,可能来自他对现有事实的联想,比如,他认为此次李波举报的门面房不属于受贿,于是更加坚定地认为此前判决的受贿事实也属于同类情况,由此产生了心理波动既而“突然反悔”。
报导分析,如果要说雷政富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事实认识模糊,那么他的辩护人按说不会跟着闹这么一出。然而,声明发了,申诉也提交了。
报导进一步解释,雷政富的落马,缘于2012年被曝出的一段“不雅视频”。事件发酵后,雷在社会上的形象被塑造为“傻大愣粗”的坏官。然而,他真的“傻大愣粗”么?今日之声明,让人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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