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股权之争 宝能资管计划关键信息被涂黑

【看中国2016年08月1日讯】万科与宝能之间的股权之争出现新情况。大陆媒体披露,宝能系钜盛华交存上市公司的9个资管计划文件中,多个关键信息被涂黑,包括相关人物姓名、预期收益率、预警线等。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宝能系投融资平台钜盛华公布的9个资管计划分别是:南方资本管理公司的安盛1号、安盛2号、安盛3号、广钜1号、广钜2号,泰信基金的泰信1号,西部利得基金的金裕1号、宝禄1号,以及东兴证券的东兴信鑫7号。

结果发现,有多个关键信息被涂黑。如,所有合同中的投资范围,只看得到“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涂黑)的股票”;投资策略则是“本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向于(涂黑)”;投资限制中的第2条“本资产管理计划仅限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涂黑)”。

还有,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率、预警线、触发预警线、平仓线等具体内容也被涂黑。

除此,广钜1号、广钜2号资管合同中,“投资限制”中第13条被全部涂黑;金裕1号、宝禄1号资管合同中,“劣后级委托人特别承诺”被涂黑;东兴信鑫7号的资管合同中,“投资限制”中关于资管计划作为进取级(即劣后级)委托人的一致行动人的有关信息被涂黑。

报道还披露,除了西部利得两个资管计划,其余七个资管计划合同均写明作为钜盛华的一致行动人;多数资管合同均无说明12个月限售期,部分合同强调遵守6个月交易限制规定,少数合同交代无法及时止损变现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对这种涂黑、遮盖核心条款的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向松祚对媒体表示,“非常不合适”,是否违法“很难肯定”,但肯定是“违规的”。

但受钜盛华委托的北京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称,钜盛华对九个资管计划的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钜盛华不存在根据《16号准则》第六条需申请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无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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