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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与律师不共戴天的官员也请律师?(图)

 2016-07-30 10:0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薄熙来庭审现场(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7月30日讯】引子:“今天你们是法官、检察官、警察,但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检察官、警察,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很有可能和我一样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叔侄冤狱案”张高平在再审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近日网络流传署名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陈文胆状师的文章,指那些本身对抗法治,无法无天、罪行累累的中共官员,倒台后反又渴望法治,可悲可笑。

文章称,有的官员目无法纪,倒台后又渴望法治、急请律师、盼望维权。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局长陈德宝在狱中委托律师申诉,称:整个受审讯过程中,双手被用特制的板铐反铐在椅背后,两个手腕都被铐出血,留下疤痕,审讯人员还将他按着跪在地上用脚踹,导致他的额头、膝盖被踹破,也留下了伤疤。

河北石家庄XX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局长白晚生在看守所,一见到律师就泣不成声,称自己遭刑讯逼供,冬天,叫脱了衣服、鞋,站在冰冷的地板上,办案人员还往地上撒冷水······折磨······

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反贪局长、副检察长冉建新,七窍流血,浑身出血,烧伤、烫伤,电击伤,······接受审讯,9天后,冉建新离奇死亡······

当了9年法院院长,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院长周声波,浑身发抖,道:“法律竟是如此渺小,权力竟有如此强大,这个世界究竟还有没有公平正义,冤!冤!!冤!!!”

江苏盐城司法局长邓成蔚被关进看守所,律师去会见他,他一见律师就跪倒地上说:“律师快救救我,我实在受不了啦······”“他们对我刑讯逼供,严刑拷打、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我被折磨得死去活来,······”邓成蔚给律师讲述自己的遭遇:45天双规、又押进看守所,被打至昏厥,左耳、右眼功能下降,左臂关节变形,左手关节变形,腰、腿严重受损,小便失禁,高血压。对指控不真实等等(附后:链接:邓成蔚亲笔书写的《我身体多处伤残,身陷牢笼,恳求领导派人介入调查》)。

很多高官、很多富豪被抓押后,都渴望法治、都要请律师、都盼望维权,这已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万清、厅党组成员、省维稳办主任,其主要职责之一是,阻止律师会见辩护他们“圈定”案件的嫌疑人、被羁押人,为此,打压维权律师、迫害维权律师、构陷维权律师。刘万清的妻子任湖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有律师忍不住质问刘万清:“如果有一天,你被双规、又被羁押了,而且不准你和辩护律师依法会见、辩护,你怎么办?”他傲慢的回答:“我怎么可能被双规?!”可是不到半年,于2009年5月6日下午,刘万清连同妻子一起被双规了。2011年12月13日判决:刘万清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其他违法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00余万元,上缴国库。震惊的是,刘万清竞然也请了律师为他自己辨护。

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辽宁省高级法院院长田凤岐,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绍基,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华元,湖北省长张国光,贵州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才懂得法治、律师和律师制度的意义、价值、作用。人类世界创立律师制度的目的之一,是为被关进去的人提供法律帮助。释疑解惑、维护人权、防冤错。没有被关进去,体会和理解都是浅薄的。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不学习,后悔是来不及的。

▲【咫尺历史】:
“刘少奇手举《宪法》维权,要尊严权,要说话权,可悲。”

毛泽东手举《宪法》维权,要言论权,要民主自由权,可笑。”

①1967年8月5日,几个彪形大汉把刘少奇、王光美架进会场,按下头,手扭到背后,做喷气式;刘少奇被打得鼻青眼肿,鞋也被踩掉,只穿着袜子。刘少奇被押回办公室,疲惫已极,余怒未消,立即按铃叫来机要秘书,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看押他的人严正抗议说:“我是国家主席,······我要捍卫尊严,谁罢免了我的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

②1964年12月28日,中央工作会议快要结束时,毛泽东拿出了带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请你们看一下,宪法,那是讲民主自由的。······你们去看一看。不要犯法呀,自己通过的,又不遵守。这个条文叫第八十五条,中间讲到,‘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然后第八十七条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算不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准不准许我讲几句话?有没有出版自由?······还有结社。我为什么不能说话?”。毛泽东拿宪法维权讲这番话的起因是,在会议召开前,邓小平觉得这是一次一般性质的会议,曾向毛泽东建议说,如果事情忙,可以不参加会议,邓小平说:“这会不重要,您老人家不用参加了。”刘少奇又加了一句:“参加可以,但不要发言了。”本无恶意。于是,毛泽东嗔瞋手举《宪法》维权,要言论权,要民主自由权。

今天的苦果,是昨天的播种;当下的付出,是明日的收获。剃人头者,人亦剃之。法到用时方恨少,恶官入牢盼律师。没有法治,谁都危险。只有宪法宪政、法治,才能保护我们及我们子孙后代的安宁。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陈文胆状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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