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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士邢望力因关注他人命案被刑拘,其子邢鉴在曼谷拉条幅抗议当局打击报复(组图)

 2016-07-11 20:0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邢望力之子邢鉴曼谷大皇宫前拉条幅抗议河南当局迫害其父。(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河南省信阳市维权人士邢望力(又名:吴全力)因关心他人命案被息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于息县看守所,2016年4月12日上午九点公开开庭审理。他主要在2015年5月份,关注河南息县一个访民冯国辉在出租屋内离奇死亡案,并和当地的公民维权者一起在网上呼吁,请求中纪委、公安部等部门来调查冯国辉死亡之谜,当地政府官员曾多次找邢望力谈话,要求放弃关注冯国辉死亡之谜,停止在网上发帖声援,但被拒绝。


原息县公安局局长郑磊。现任: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局长。(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2015年5月25日,邢望力到息县法院维权时,被息县公安局长郑磊带队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5年6月24日,常伯阳律师前往息县看守所会见邢望力,发现邢望力绝食已经六天,抗议办案人员非法提讯、刑讯逼供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公诉机关不对该证据排除,视为证据,荒唐!

该院刑事庭审判长刘辉在审理本案时,未传证人到庭质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证据不具有合法性。

庭审期间,邢望力称:本地司法机关与本案存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审判长临时决定休庭3分钟请示领导是否回避?邢望力要求被拒绝。

公诉人指控邢望力在该院门口撒尿和喊口号为由,定为寻衅滋事罪?这就是息县法院依法治国的遮羞布,实为打击报复。


邢望力获首届感动陈寨村十大爱心人物称号(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综观本案,邢望力因儿子交通事故被撞成肝破裂、右腿骨折而维权,被当地政府打击报复长期关押、失踪等折磨的患有肾病、尿失禁等疾病。又因邢望力在息县法院讨要其母亲、岳母、女儿被当地政府打击报复判刑三年半的判决书,息县法院院长齐秀指使门卫不让其进入法院,息县法院四周并没有卫生间可以方便,邢望力在无奈之下在法院门前方便也是情有可原的,邢望力既没有扰乱该院正常办公秩序,也没有造成人群围观,严重影响公共交通秩序,也没有公众指控邢望力。公诉人所指控的证人为:息县法院工作人员。与本案存有利害关系,其证据不具有证明力,而公诉机关和法院视为珍宝。  

根据国际惯例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在工作期间为公民提供必要的方便,让公民可以在内急需要时可以无条件的给予方便。息县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为公共服务的,理应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让当事人进门上洗手间,却用特权主义不让进,在门外方便是人的最基本需求,何罪之有?

开庭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维权公民:上海程玉兰、江苏吴继新、辽宁杨秀梅、姜家文、河北张翠磊、湖南于洪、湖北谭秀萍、吉林闫春风、辽宁张振敏、祝忠孝、张关库等20多人到场声援邢望力,同时也表达了他们对正义的执着追逐。

2016年4月12日邢望力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息县法院开庭,时至今日已近三个月,主审法官一直推脱案件无法判决需上级领导研究决定。

2016年7月09日,逃亡泰国的邢鉴在泰国大皇宫附近对河南当地政府迫害邢望力的行为表示强烈的抗议,呼吁国际人权机构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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