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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最敏感之处:谁在伪造证据?

作者:陈有西  2016-07-03 09:2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2016年07月03日讯】北京检方昨天公布了备受中国舆论关注的雷洋案的尸检鉴定意见,确定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在雷洋案进入更公开的司法程序之际,《联合早报》几天前独家专访了雷洋家属代理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请他谈谈这起案件的疑点和难点。

陈有西认为,这起案件不仅和五个警察有关,应该还有人帮助伪造证据,而这正是此案的敏感之处。

陈有西最初是从北京市昌平公安局的两次通报中发现问题,并通过微博发表了“雷洋案不正常,公安机关应该回避,案子必须要由检察机关来进行侦查,公安机关自己是犯罪嫌疑人”等意见。他的意见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有分析认为,代表官方立场的新华社的连续两篇评论里,就沿用了陈的观点。

北京检方6月1日宣布立案后,陈有西认为,代理被害人家属拟就报案书中的主要诉求都基本达到了:北京市检察院立案;昌平检察院不能办;公安不能办;检察机关来办。另外,接触雷洋的五个警察作为犯罪嫌疑人现在也都被立案侦查了,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两名警察昨天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逮捕。

谁在帮助伪造证据是案件的敏感之处

在代表被害人家属提出的指控犯罪嫌疑人的三项罪名中,陈有西认为,滥用职权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是相对容易的。但是,第三项帮助伪造、隐匿证据罪,难度最大,也是本案的最关键之处。

他说:“我们当然合理怀疑他们在里面做手脚,人弄死了,又操纵了整个行为的过程,里面的证据还能够可靠吗?雷洋的精液,DNA,那个女店员是不是真正的帮他打过飞机,包括女店员说衣服是黑的、警察说是白的,说法对不起来,必定有一方在撒谎。”

此外,陈有西还质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的?他认为,可以推测是有人把这些媒体叫来的,让女店员上电视受访,让派出所的所长、副所长,在电视上说雷洋有心脏病。然而,他们连病历都没有看到过,怎么会知道雷洋有心脏病?雷洋在嫖娼,证据在哪里?

他指出,如果帮助伪造证据,就不单单是这五个警察的事情了,应该有更多的人在里面,当初是谁安排采访,谁安排播出去的,那些人不是在伪造证据吗?“这个案子敏感就敏感在这里”。

陈有西指出,如果有关部门为了保几个警察而设置重重阻挠,就在全局中被动了。

警权滥用会让中产阶级感到恐惧

对于雷洋案的社会意义,陈有西指出,在中国,警察常常处于社会矛盾的夹缝当中,警察权固然要保护,但在国家机器中,警察是较强势的部门,警察权如果滥用,对公民权利的损害会比较大,因此权力的制约是有必要的。雷洋案的重大社会意义,就是民权和警察权的“界限”在哪里。

陈有西认为,警察的检查权、搜查权、盘问权 、传唤权,乃至打人的权力,它们的界限在哪里,需要追问清楚。雷洋案不仅是雷洋自己的事情,而是牵涉到每一个中产阶级,每一个知识分子。昌平是一个大学区,是高级知识分子、中产阶级聚居的地方,“像雷洋这样,十分钟弄死了,五十分钟就变成一具尸体了,是很恐怖的事情。”

高层领导对本案高度重视

不过,陈有西还是肯定了北京市检察院以及更高层的领导对本案的高度重视,并且想严格查清真相,“从程序来讲,基本上是符合中国的法律的,一步一步的,每个环节做的都还是不错的。要讲问题的话,是结果公布的迟了一点。”

作为犯罪嫌疑人一方的警察方面,也聘请了北京同样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律师辩护团队,对此,陈有西认为,对方请的律师水平越高越好,因为越优秀的律师,越会讲道理、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对话起来越轻松,没有无赖做法,没有人身攻击,双方抗辩越激烈,真相就越能够浮出水面。

陈有西指出,法庭抗辩的功能,就是通过较量,交锋,把真相挖掘出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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