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扯:牵动全中国人神经的两个人的死亡(组图)


北京市民雷洋在一小时内离奇死亡

【看中国2016年05月29日讯】最近在中国,有两个人的死,牵动大家的神经。

他们的身份也正好互相映照:一个是市民,一个是警察。

一是北京市民雷洋之死。

他在5月7日晚上9时出门接父母,结果在足疗店门口遇到便衣警察,随后警察怀疑他嫖娼,要他回派出所协助调查。雷洋不从,意外身亡。

我之所以用“北京市民”这个称谓,是觉得没有必要加上雷洋其他的身份──难道一定要是人大毕业的硕士、环保研究的专家、高级知识分子的死,大家才关心吗?作为一个遵纪守法,行为良好的市民,就这么在警察的手里死去了,充满疑点,是否应该好好的弄清楚呢?

网上的争论分为两派。一派支持警察,认为雷洋嫖娼,被警察抓现行,然后暴力抗法,跳车,意外身亡,咎由自取;

另一派支持雷洋,认为雷洋只是经过,被警察误抓,雷洋不从,警察过度使用暴力,导致雷洋身亡。

这件事目前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凭借网络上强大的影响力,北京市公安局公开表示“绝不护短”,雷洋的家属也聘请了七位在国内有一定威望的律师组成律师团,在这种情形下,这个并不复杂的案件,我相信会有一个公正的答案。

从警方公布事情的顺序,能看出一些问题。

第一点,关于“视频拍摄设备”的说法。

警察执法是有记录仪的,放在胸前或者肩上,大家都见过。最开始,警察说视频拍摄设备被雷洋打坏了,大家当然想到的是警用记录仪坏了。所以很快网民就找到了给昌平警方提供记录仪的厂家,厂家的说明书很清楚的写明,警用记录仪抗摔,3.2米任意跌落都不会坏。

然后,警方改口,说警用记录仪没带,用手机拍的。你还不能说警方一开始在骗大家,是啊,我说的是“视频拍摄设备”,没说是记录仪啊?可按照常理,我们当然会想到警方在执法的时候,拍摄执法过程的是专业的警用记录仪而不是手机。显然,警方也会觉得,说用手机拍,显得很不专业(再怎么也是个DV吧?),所以一开始可能打算瞒过去,后面兜不住了,才改口说是手机。

其实我很难想象这件事的合理性。如果是遇到什么突发事件,没带设备,用手机拍可以理解。这种蹲点、预先部署的行动,都不带个警用记录仪?而且还

是黑灯瞎火的大晚上,现在有几个手机的夜拍效果好到可以作为执法证据的?所以,我有理由相信,警方可能一开始就没打算把这个过程拍下来,所以没带设备──毕竟,抓嫖这件事,嫖客一般都不敢声张,哪会有反抗的呢?警察也懒得开设备了。所以警察在执法过程里,肯定有一些事是出问题的。


面对电视镜头,雷洋的妻子没有哭啼,没有怨愤,平静的说:“我想知道我的丈夫是怎么在一个小时之内离开人世的。”

第二点,是抓嫖的细节。

抓嫖要抓现行,这个应该是常识。我们看过很多扫黄的新闻,警察一脚踹开门,把里面行苟且之事的男女抓个正着。嫖娼这事要讲证据,一个是有没有实施性行为,另一个是有没有付款。所以一般扫黄,都会在窝点里扫。

雷洋这个案子,一开始我也以为警察是在足浴店里抓的雷洋,证据确凿,雷洋恼羞成怒跳车而死。直到后面出第三个通告,我们才发现,警察根本没进店里,甚至都不是店门口,用警察的说法,“等雷洋走出足浴店,离足浴店有几十米的地方”,便衣警察才上去实施了抓捕。

这就有点尴尬了──设想一下,你晚上9点,经过足浴店,然后几个人围上来,他们一不穿警察制服,二没带记录仪或者任何拍摄设备,一上来跟你说他们是警察,要把你抓进车里。换你是雷洋,你反抗不反抗?

所以我们见到后来居民在楼上拍的视频里,雷洋在小区里大声求救,希望居民报警。

嫖娼的主动要求报警这个真的是闻所未闻。

然后,警察在第一个声明里说雷洋上车之后,跳车,然后再抓上车,然后就休克了。这给我们造成的错觉是──雷洋因嫖娼被抓,想到自己被亲人、同事谴责的处境,不禁恼羞成怒,跳车摔伤,然后身亡。

结果后来事情闹大了,再看声明的细节才发现──雷洋跳的车,根本不是高速移动中的车,而是停着的车。他下车之后,很快被拖进另一个停着的车里,然后过了十分钟,就休克了。

所以“跳车”,就真的只是“跳出一辆停着的车”。

至于在停着的车里为什么会休克

再者,因为嫖娼高速跳车,很多支持警察的大V都言之凿凿,说这是雷洋自己选择的,毕竟嫖娼不光彩嘛。但是你再想想合理性,在有两辆警察开的车,若干警察护送的情况下,你一个普通人,没练过什么也不是什么通缉犯,一个毫无反侦察经验的普通市民,跳车之后,能逃去哪?

一群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还有两辆车作为交通工具,会抓不到一个跳车的普通市民?

抑或这些想象力丰富的人,真的把电影情节当现实,觉得跳车之后很容易就躲起来,警察跟电影里的饭桶似的,就找不到雷洋了?

其实这些问题,本来都不需要我们思考。如果警察完善的执法,根本不用我们去考虑这些事情....

只是.....也罢,看第二个案件吧。


江苏兴化市交警大队警察张际勇"溺水亡"

第二个发生在江苏省兴化市

一个警察在5月17日和家人失去联系,5月20日被发现陈尸河中。

警方鉴定警察是自杀,说其抑郁,精神有问题,寻死。

但他的妻子帖出许多证明,例如5月17日当天还买了电影票,要去看电影,一切正常。

然后,妻子再说出了一个听起来太戏剧化的事情:

多日前,此警察在工作时截查到一辆可疑车,怀疑内有毒品。然后报告领导。领导示意放行,警察坚持原则不从,结果数日后就溺毙身亡。

显然,妻子是把凶手指向了丈夫的领导和同僚。


张际勇的尸体,若是溺水亡,脸怎会被打到变形?

这个听起来实在有些魔幻的故事,我的第一反应是──太扯了吧!

但是在网络上,反应很奇怪──和雷洋案一样,上头做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规模的屏蔽微博和删帖。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太天真了,像雷洋案这种关注度的全民事件,屏蔽微博和删帖,就能让人不知道了吗?反倒是这种没理由的屏蔽,让人很起疑心。

我觉得这些事情其实都是很好处理的,如果是在一个法治国家,妻子怀疑自己的丈夫被人下毒,那就委托权威第三方去检验;现在满城都有摄像头监视器,还原警察最后的生活轨迹,搞清楚他是否是自杀。

但雷洋案里,现场的摄像头坏了这个警察所在地的摄像头,看起来也不乐观。

你看,一些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就变得更加魔幻起来。

我更寒心的,是看到微博上一些警察大V,对张际勇之死的调侃。大意是,自己得病,不好好看病,自杀了还要怨社会。语气之中,就已经断定了张际勇死于抑郁导致的自杀。

如果是普通人,这么判断没什么。你自己身为警察,难道不知道这种有极其可疑的死因,应该慎重的调查完毕之后才发表结论么?

再联想到另一个我很喜欢的警察大V,谈及雷洋之死时,言之凿凿的举例,说怀孕时候,男人特别容易出轨去嫖娼,你们不懂,这跟道德无关....

如果他们没加V,名字里没带“警察”,普通人调侃调侃,说这些话,我可以理解。

但身为警察,亮出自己警察的身份,微博名里带着“警察""""二字,如此说话,如此漠视生命的离去,令人十分心寒。

换个方式想,警察连警察的死都如此漠然,也难怪对于普通人的死,保持更高程度的漠然。

多年前,重庆那位书记,要搞垮自己一手提拔的公安局长的时候,就让医生给他开诊断证明,说他抑郁,有自杀倾向。

然后按照这个书记的路数,这公安局长应该过不了多久就令人悲痛的自杀身亡了。

结果人家反侦察经验丰富,直接脱离控制,跑美国大使馆去避难了。

然后搞出那么大的戏,后来发生的事我们都知道了.....

现在已经判刑了,判完之后怎么说的呢?公安局长身体很好,根本没抑郁。

这个事魔幻吗?地摊书上经常看到。但居然是真事。

所以,你让我怎能不对这个警察蹊跷的事,感到怀疑呢?

有没有一种制度,是可以保证你和我,普通人和警察,乃至这个社会各行各业的人,当牵扯到生死的时候,能尊重个体的尊严呢?

活得有尊严,死得也应该有尊严。

这大概,就是我心中的“中国梦”。

(文章图片均来自作者微博)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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