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6年06月03日讯】今早看到头条新闻里,说北京检察院开始对雷洋案立案侦查。在这说几点个人看法;
1。雷洋案中的五名刑警被定义为“犯罪嫌疑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意思的是,北京检察院的通稿里只是说对五名刑警立案侦查,并没有说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很多支持警察的网友说这是正常的办案流程。但雷洋律师陈有西接受法网的记者采访的时候,却说出了这五名刑警是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被立案侦查的;
2。通稿里同样没有提及刑某的身份,但其实就是那位在央视上大谈雷洋嫖娼的派出所所长。他一个小所长,是受谁的安排上的央视,谁又想把这起案件早期就定性、做成嫖娼的铁案?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一定不是目前被立案的这五个小警察;
3。法网在转载雷洋律师的声明时,说了一点“要把个人违法乱纪的警察和整个公安队伍区别开”。这个说明雷洋的律师,还是很懂得在现有的规则下,如何争取当事人权益。
雷洋案到这一步,几乎尘埃落定。我也不怕打脸,照直说吧:目前已经没有什么翻盘、反转的可能性,按照这么多年来的社会经验,接下来无非就是对五名刑警判决轻重的问题了。
总的来说,还是一个挺好的消息。尽管有些人觉得这是“弃车保帅”、“舆论导致的结果只是个例”、“救一个雷洋救不了千千万万的雷洋”……但我还是感到欣慰。追求每一个个体的公平和公正,道且长,能前行,总好过倒退。
最后有一点特别想说:
那些之前说雷洋是暴力抗法自取灭亡的人,尤其是某个言之凿凿“根据我的经验来判断,老婆怀孕期间男人特别容易嫖娼”的警察大V……不求你们能公开道歉,至少夜深人静的时候,内心深处对死者雷洋,能有一份愧疚和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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