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致癌风波《壹周刊》败诉 索赔6.3亿获赔300万(图)

【看中国2016年05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据港媒报道,香港杂志《壹周刊》遭大陆洗发水生产商“霸王国际集团”控告诽谤,香港高等法院5月23日裁定《壹周刊》一方败诉,赔偿300万港币,另需支付霸王80%诉讼费。而霸王要求的赔偿为6.3亿元港币。

这宗缠绕近六年的民事诉讼,缘于《壹周刊》于2010年7月14日,刊登一篇题为“霸王致癌”的文章,报道指霸王洗发水内致癌物质二恶烷含量超标,随后该文章被多个港媒转载,又被大陆媒体竞相转载,造成霸王在大陆的销量直线下降。

当时《壹周刊》报道指,2010年3月,一直有脱发问题的香港市民陈先生,是霸王防脱系列洗发水的忠实用户。他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新闻:内地媒体化验了10个品牌的洗发水,结果发现有9个都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陈先生看到后忧心忡忡,于是在超市里买了一瓶全新的霸王洗发水,交给香港通用公证行化验,还付了1500港元的化验费。两周后的化验结果显示,霸王洗发水含有二恶烷,含量为27ppm。陈先生一怒之下,向香港《壹周刊》投诉。

该杂志随即买了三瓶霸王洗发水产品,送到香港通用公证行化验,结果发现均含有10ppm的二恶烷。7月14日,《壹周刊》发表文章指,霸王生产的洗发水内二恶烷超标,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皮肤敏感出疹,损害肝肾功能,甚至引发癌症。

该指控很快被霸王和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否认,据广东省轻工业协会会长杨大行介绍,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二恶烷限量标准,10ppm、100ppm等,都只是一个“安全参考值”。对于中国国家药监局的检测结果,有人质疑:二恶烷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在中国居然不会危害健康,莫非中国人的抗癌能力更强?

随后该文章被多个港媒转载,又被大陆媒体竞相转载,造成霸王在大陆的销量直线下降。霸王认为逾5亿港元的年损失是报导直接造成的。

据霸王公司在法庭的指控,2010年7月13日,即报道刊出前一天的收市价为5.88元,报道刊出后股价下跌了20%,几天内市值蒸发逾20亿元。

壹周刊》总编辑黄丽嫦在庭外表示,会与律师研究是否进行上诉。她称,法官颁下的赔偿令属一般赔偿令,不属惩罚性赔偿,故《壹周刊》并非恶意中伤霸王。

对于法官在判词提到涉案报道不够仔细及不够科学化,《壹周刊》总编辑黄丽裳回应会返去研究,否认法官指报道含有个人评论。

本文留言

作者苗薇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