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CEO王欣(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1月09日讯】卖菜刀的,管不了别人拿着菜刀去砍人;开酒店的,管不了有人开房去卖淫;出租房子的,管不了别人在房子里制毒贩毒;卖车的,管不了别人酒驾交通肇事。
笔者没用过快播,迅雷倒是经常用。有时候出于学习和研究的目的,会用迅雷下一些有版权的东西(咳咳)。用的多了,就会觉得迅雷的会员,特别是离线下载的功能,很有用。可惜得花钱。
技术上我是不太懂的,据说是迅雷离线下载服务器接受到请求后,首先查询要下载这个文件离线下载服务器里有没有,如果没有则实施下载到服务器;如果有则直接把已下载的数据文件提供给下载。这解决了想下载的时候没有文件来源的问题。
无论从各个方面,历史,影响,口碑,牟利,迅雷都要远远大于快播,江湖大哥和后起之秀的对比。现在是迅雷没事(就被罚过5万块钱,关了迅雷弹窗),快播反而被一窝端。难以理解。
快播公司及CEO王欣及高管,被起诉触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今天(1月7号)开庭,报道出了几段庭审记录。按照庭审所说,快播的模式和迅雷或者电驴类似,快播本身不提供视频内容。视频文件存在别的不知道谁的服务器中,甚至用户电脑上。快播提供的主要是个搜索及解码播放服务。
有时在用户播放时会因网速问题产生卡顿,当多人卡顿的时候,快播会自动将文件缓存到缓存服务器上(相当于离线下载服务器?)。在快播被查的时候,缓存服务器上有两万多个淫秽视频。快播及其高管就是因为这些淫秽视频,被刑诉。王欣等不认罪。
我认为这个案子争议很大,倾向于无罪。
打个比方:电脑上“暴风影音”的占有率很大,必然有很多人用“暴风影音”看黄片。那么“暴风影音”的公司和工作人员,也都应该抓起来吗?
“快播”就是一款播放软件(据王欣所说,以下凡涉及快播技术问题,均为王欣当庭所说)。播放软件,和淫秽内容,当然是两个东西。有人用播放软件看了黄片,就因此把软件开发人给判了,这显然不妥。
快播在软件中嵌入了110系统,屏蔽关键词,并且有群众举报的方式,以此来防范禁播视频。
但快播活跃用户为4亿。此数字为王欣所说,我觉得有夸张。但即使次一个数量级,四千万,也是天量。每天天量的播放内容,不管是靠软件还是靠人力,都做不到完全监管。
查封的服务器之中,有2万多个淫秽视频,看数字较大。但相对每天快播上播出的视频数字来说,2万个,显然不值一提。
再看技术。2万多个淫秽视频,是办案人查封了服务器之后下载鉴定之后的结论。但是在下载之前,在缓存服务器之中只是DATA数据,快播的技术人员也无从得知视频内容是哪些,而且内容随时自动删除。此点我认为很重要。起诉的罪名,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主观方面当然得是故意。如果快播公司的工作人员不知道服务器之中有什么内容,那还能叫“故意”吗?
需要特别说一下的,查封的服务器中29841个视频文件,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约70%的比例,公诉人认为这点反常,要求王欣解释,王欣回答不知道。日后下判决,也许这一点(70%的比例),会被当做重点罪证来说。我倒认为这说明不了问题——淫秽视频本来就是网上搜索和播放的大头,有机会的时候很多人就可能看一下,于是在服务器上留下很多缓存文件。
如果故意传黄,就是犯罪;而如果是监管不利,不过是行政责任,可以整改软件,最多公司关门。二者只差,天壤之别。
分析了半天,我还是倾向于快播无罪。卖菜刀的,管不了别人拿着菜刀去砍人;开酒店的,管不了有人开房去卖淫;出租房子的,管不了别人在房子里制毒贩毒;卖车的,管不了别人酒驾交通肇事。一个道理。
我是借写本文的机会,才对快播研究了一番,然后发现他的技术可能真的不错,不然也不会当年市场占有率绝对第一。快播出事之后,后来的同类播放器,据说都加入了大规模的人工检查内容。为了不让人们看一些东西,有关部门真是不惜血本,也不惜别人的成本。其实快播可能真正侵犯的,是那些电影电视剧的版权。这正而八经的事,却没有起诉,没人管了。我们的政府就是这样,下大气力,要管住人们的身体下面或者控制人们可以看到哪些东西;反而是保护人们脑子里的东西这种事,却没人管了。
忽然想起买菜刀,也是要实名制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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