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七年前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申请到旅游签证并顺利来美,几年后申请婚姻绿卡被拒时,才知道当时中介公司为了提高她的签证通过率,为她填写了“已婚”身分,陈女士也因此被移民局怀疑欺诈。两次申请婚姻绿卡均遭拒后,最终在移民律师的帮助下,于上周拿到期盼已久的绿卡。
来自中国广州的陈女士于2008年在朋友介绍下,通过当地一家中介公司为她办理美国旅游签证,支付了3万元人民币(按照当时汇率约为3600美元),对手续、填写的资料等申请信息一无所知,完全由中介负责。面签时,中介公司安排一名男子与陈女士一起到领事馆面谈,告诉陈女士,该男子英语好,有良好的纪录,能够帮着她顺利获得签证,还叮嘱陈女士在面试过程中,不用回答移民官的任何问题。“当时的签证面谈全程都是签证官和该男子用英文对话,我听不懂。”
陈女士顺利获得旅游签证并来到美国,后来又申请了学校转为学生身分。几年后,陈女士认识了现在的公民丈夫,两人于2012年结婚,陈女士本以为可以顺利获得婚姻绿卡,没想到移民局却否绝了她的申请,理由是认为陈女士欺骗,因为她在移民局婚姻状态的纪录上是“已婚”。陈女士这时才知道2008年申请旅游签证时,中介公司为她填写了“已婚”。虽然陈女士向移民官解释她当时是单身,但不被采信。
后来,陈女士通过一位华人律师再次申请婚姻绿卡,同时递交了I-601豁免申请,还提供了单身证明。移民局虽然承认陈女士和丈夫的婚姻,但还是拒绝了她的I-601豁免和绿卡申请。
两次婚姻绿卡遭拒后,陈女士于2014年再次尝试申请。律师王君宇表示,此案的重点是要全面解释欺诈,详细叙述了整个过程,让移民官相信陈女士当时并没有欺诈;还补充这不是法律上的欺诈,因为并不是“已婚”就一定可以获得旅游签证。在为陈女士申请婚姻绿卡的同时,还递交了详细解释欺诈的材料和I-601豁免申请,但指出申请I-601并不是表示承认欺诈,只是用来预防如果移民局不认可“解释”。陈女士于今年8月10日面试,两天后获批,与8月25日拿到绿卡。
王君宇表示,很多华人通过中介办理签证时,只在乎签证结果,不关心获得签证的过程。中介为了提高申请者的通过率,会通过造假把申请人“打造”成为一个理想的申请者,就是为了“通过”这个结果,而不顾该申请人以后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王君宇提醒,签证申请者本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填写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即使有语言障碍,也要通过翻译清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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