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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五行与天地之美(二)(图)

 2015-07-23 00: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五行:水、火、金、木、土。(图片来源:Pixabay)

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及审美理念(一)

由经后人转述的五德终始说的具体内容,不难看出邹衍所讲的“五德”,指土气、木气、金气等五行之气的作用,而不是具有自然属性的具体物质,这与早期的五行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尚书•洪范》是较早对“五行”作解释的古文献,记录了殷遗臣箕子所叙述的“洪范九畴”,其第一畴为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木。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由水、火、木、金、土构成的“五行”,是生民在生活中通行运用的五种物质资材,各有不同的功用,故又可称为“五材”。这种自然朴素的“五行”观念,在《左传》和《国语》里也有反映,如《左传》文公七年,郤缺说:“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原生谓之三事。”将水、火、金、木、土与谷并列为“六府”,可知都是官府能收藏的重要生活资材。“六府”中去掉为土所生的谷,即可称为“五材”。《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就有“天生五材,民并用之”的说法。在《国语•郑语》中,史伯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将五行视为五种基本的物质元素,或可说明万物的构成。

但是,无论把“五行”当作“五材”,还是将其说成是物质构成的五种元素,都无法纳入天地阴阳化生的宇宙论架构里;只有像邹衍一样,将五行说成是五行之气,才能与阴阳互为表里,形成以四时变迁相配合的五行相生相胜理论,也才会有“主运”说的产生。《史记•封禅书》说:“邹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候。”邹衍《主运》篇的具体内容已不可考,但它以五德终始的“气运”或“运气”为主旨则无可疑;而主运的根据,当为五行相胜之说,是一种循环的命定论。刘向《七略》曰:“邹子有终始五德,从所不胜,木德继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所谓“从所不胜”,是说五行之德以次相胜,显示天的祥,历史依其运转而有王者的代兴。这种学说虽闳大不经,却能为统治者掌政提供天命观方面的理论根据,故为一统天下的秦始皇所采用,而以秦为水德。由秦相吕不韦组织门人编写的《吕氏春秋•十二纪》,全面地总结发挥了邹衍的五德终始学说,把阴阳消息分派到四时十二月里,又将五行与五帝、五神、五音、五教、五味、五色、五方等相配,“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于是,宇宙间的一切事物的生成变化,似乎都可以从阴阳五行里找到答案了。

《汉书•五行志》说:“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秦汉之际,由于适应了大一统王权政治的需要,阴阳五行学说极为流行,一代儒宗董仲舒成为这种学说的集大成者。他用无所不包的宇宙论哲学,统摄阴阳、五行和天、地、人,认为:“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

董仲舒的这种哲学构造广大无极,涵盖宇宙人生的各个方面,诚如徐复观所说:“他由此而把阴阳四时五行的气,认定是天的具体内容,伸向学术、政治、人生的每一个角落,完成了天的哲学大系统。”为了建构总摄天地万物的天道观,以及神秘的“天人合一”哲学,董仲舒综合“易传”思想和邹衍的学说,以极暧昧的气流的形式,将阴阳派入四时节气,又用五行与四时相配合,并以天道论人道。

根据“易传”的“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观念,董仲舒认为“天道之常,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天之刑也”。以阴阳为天道变化创生的根据,阳为生,阴为杀,是万物生杀予夺的自然力。所以说“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独阴不生,独阳不生,阴阳与天地参然后生”相反相成的阴阳二气的流转,为万物生生的本源,但却是出入无形的对立统一的抽象存在,所谓“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阴与阳,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左或右”。自然界的天道变化以四时推移为人所知,阴阳盛衰的消息是由四时的交替透露出来的,因为“天道大数,相反之物也,不得俱出,阴阳是也,春出阳而入阴,秋出阴而入阳,夏右阳而左阴,冬右阴而左阳”。换言之,阴阳的出入变化与四时节气不可分。

四时体现天道。孔子《论语•阳货》中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为了与天道的四时运行相配,董仲舒将阴阳二分为四,即少阳、太阳、少阴、太阴,分属四时之气;又将四时与五行中的木、火、金、水相类配。“是故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他认为天道运行随四时终而复始,“天之所起其气积,天之所废其气随。故至春少阳东出就木,与之俱生;至夏太阳南出就火,与之俱煖。此非各就其类而与之相起与?……至于秋时,少阴兴而不得以秋从金,从金而伤火功,虽不得以从金,亦以秋出于东方,……至于冬而止空虚,太阳(当为太阴)乃得北就其类,而与水起寒”。如此分类相配,不仅可以表明阴阳的消息和五行的功用,而且直接将金木水火与四时连接了起来。

为了使五行中的“土”有着落,又在四时中分出一个“季夏”来,并把五行也归之于天道。董仲舒说:“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在他看来,不仅阴阳为天地之气的化分,四时、五行也都是气,由此形成了阴阳五行与四时四方相配的宇宙流构造,天道即表现在此构造中。他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故为治,逆之则乱,顺之则治。

与早期五行说的排列次序不同,这里所讲的与四时相配的五行的顺序为:木→火→土→金→水。这是五行相生的顺序,如春木生夏火,秋金生冬水,故称“比相生”。至于五行相胜的秩序则为:木胜土、土胜水、火胜金、金胜木;与相生比较,均间隔一行,故称“间相胜”。如果说五行“相生”主要是就自然界的四时季节变化而言;那么,五行的“相胜”则是假天道以言人道,系针对历史上王朝政权的兴废立说。董仲舒仿照邹衍的“五德终始”说,提出旨在大一统的“三统”说,认为中国夏、商、周三代的递嬗是循着“三统”的顺序循环的。他说:“三统之变,近夷遐方无有,生煞者独中国。然而三代改正,必以三统天下。”三统立说的根据是夏、商、周的“三代改正”,又称“三正”,有建子(以十一月为正月)、建丑(以十二月为正月)和建寅(以十三月为正月)的不同。周代是子正,色尚赤,称赤统;商代为丑正,色尚白,称白统;夏代是寅正,色尚黑,称黑统。又以子、丑、寅为天、地、人,故“三统”又称天统、地统和人统。凡得某统为王者,必按其制度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这种五行说对中国的社会政治影响极大,并深入民间,以致如顾颉刚所说:“五行,是中国人的思想律,是中国人对于宇宙系统的信仰。”

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及审美理念(二)

董仲舒以为“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除了综合以往阴阳五行说的思维成果外,他还以儒学为本,视人伦纲常和仁义忠孝为天经地义,提出一些与前人不同而自成一家之说的看法,如阳尊阴卑,阳善阴恶,五行以土为最贵等。这些将人之价值观和品行赋予天地的看法,出自其天人合一的思想,形成了他对“天地之美”的认识。

阴阳被认为是体现天道变化的天地之气,《周易•说卦》的“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把阴阳作为代表天道的两种基本属性,阴阳的地位是对等的,无崇阳贬阴之意,亦无善恶之别。但董仲舒却以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出于弘扬儒家任德不任刑的王道政治及其纲常伦理的需要,他着意强调阳尊阴卑,阳善阴恶,认为“物随阳而出入,数随阳而终始,三王之正随阳而更起。以此见之,贵阳而贱阴也”。又说:“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故曰: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把本属于人的扬善抑恶观念归之于天,以为天也有意志,能近阳而远阴,有好生之德,故曰: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事功无已,终而复始,凡举归之以奉人。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

以仁为美,并说成是天意如此,目的要受命于天的人主任德而远刑,所谓“天志仁,其道也义。为人主者,予夺生杀,各当其义,若四时;列官置吏,必以其能,若五行;好仁恶戾,任德远刑,若阴阳。此之谓能配天”。也就是说,人主的行为要以天为法,否则就会因过失产生灾异。“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人主若知天、法天而行仁政,就自然具天之美德,所谓“推恩者远之而大,为仁者自然而美”。董仲舒还说:“天以四时之选十二节相和而成岁,王以四位之选与十二君相砥砺而致极,道必极于其所至,然后能得天地之美也。”如果说天之美本于天意之仁,天意之仁的生生之德又有赖于阳气萌动,阳为天之德,表示仁爱;那么,与之相对的阴也就成了恶杀暴戾之气了。按阴阳五行的思维模式推论,阴与阳分别代表两类属性相对的事物,如“阳”代表天、干、刚、健、男、予、仁、爱、清等;“阴”代指地、坤、柔、顺、女、夺、戾、恶、浊等。董仲舒的以善恶别阴阳,不只是为了将仁之美归于天,使自然的天成为有道德意识的天,更是要把阳尊阴卑的等级原则作为天经,应用在人伦关系上。他认为:“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由阳尊阴卑可类推出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妻卑的结论。他还说:“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其后,《礼纬•含文嘉》将这种说法进一步明确化,认为“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就是对后世影响极大的“三纲”说的由来。

用天地阴阳的上下尊卑,来论定中国传统社会三种最基本的伦常关系,以确立尊长敬上的纲常意识,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王权专制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其流弊也是非常大的。比如,既已认定“君为阳,臣为阴”,那么按照“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的说法,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于是就形成了中国式的原罪说:凡臣民只能自认卑贱有罪,君王则天生高明。如韩愈《拘幽操》所歌咏的:“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颂美明君圣王,成为汉以后许多文臣作家的诗文主题,不能说与董仲舒宣导的“三纲”说和阳尊阴卑之论没有关系。

在五行中突出“土”的地位,以土德说忠孝,并颂扬土德之美,也是董仲舒新创的一家之言。他认为:“地出云为雨,起气为风。风雨者,地之所为。地不敢有其功名,必上之于天。命若从天气者,故曰天风天雨也,莫曰地风地雨也。勤劳在地,名一归于天,非至有义,其孰能行此?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这是继天经的三纲之说而延伸出来的地义之论。臣事君以忠,是处理君臣关系的准则,像地一样,有功名归上方,有过失在下承担,则是忠的行为体现。这种地义在五行里是由土来表现的,按五行相生的天次之序:土居中央,为之天润。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故五行而四时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虽各职,不因土,方不立,若酸咸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五行之主土气也,犹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是故圣人之行,莫贵于忠,土德之谓也。

以土为最贵,在于由它所表现的忠孝在五行中最纯厚,也最突出。五行有五,四时却只有四,春木、夏火、金秋、冬水,独土无名,可它作为天之大臣,四季都在发挥作用,忠于职守而默默无闻,其德最美董仲舒又认为五行相生的关系是父子关系,“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土之事火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在家为孝子,出门事君必为忠臣,忠孝都是以下事上,所需品格是一样的。故“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以加矣。五声莫贵于宫,五味莫美于甘,五色莫盛于黄,此谓孝者地之义也”。土德的贵和美,在于它忍辱负重,无私奉献,只尽臣子的义务而不享功名,是地义的充分展示。

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及审美理念(三)

天地之美还在于和气,以阴阳谐和的天人合一为极致,作为儒家所追求的一种王道理想或修养境界,亦可称为以人合天。

天人合一首先讲天王合一,用人道比附天道是董仲舒“明天人之故”的方法。如在《尚书•洪范》所说的“九畴”里,第一畴的“五行”与第二畴讲人之品行的“五事”本无必然联系;可在董仲舒看来,人之“敬用五事”的貌、言、视、听、思,都与天地的五行之气相关联。他以为若王者貌不肃敬,则木不曲直而夏多暴风;言不从,则金不从革而秋多霹雳;视不明,则火不炎上而秋多电;听不聪,则水不润下而春夏多暴雨;心不能容,则稼穑不成而秋多雷,所以说“夫五事者,人之所受命于天也,而王者所修而治民也”。这是非常牵强的附会。他还在《天人三策》中说:“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义)、礼、知(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饰也;五者修饰,故受天之祐,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由五行言五事,又言五常,犹如以阴阳言仁义,都是为了以人道合天道,为王者的长治久安考虑。董仲舒说:“夫王者不可以不知天。知天,诗人之所难也。天意难见也,其道难理。是故明阳阴、入出、实虚之处,所以观天之志;辨五行之本末顺逆、小大广狭,所以观天道也。天志仁,其道也义。”观天之志是为了顺天道而行,当董仲舒把自然的天说成是有意志的道德的天或神灵的天时,遂发展出“天人相副”和“天人相类”的思想。他将阴阳调和、四时寒暑和五行生胜都视为气的表现,以为宇宙万物莫精于气,天气上,地气下,人气在其间,故“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如人头圆象天,足方象地,耳目象日月,呼吸如风气,于是“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瞑,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从形体、生理到性情、伦理,都说成是人副天数,天人相类。所谓“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所以说“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由此可产生出言灾异祥瑞的“天人感应”理论,也形成了以阴阳谐和为美的循天养气之说。

董仲舒以为“天地之间,有阴阳之气,常渐人者,若水常渐鱼也。所以异于水者,可见与不可见耳,其澹澹也。……是天地之间,若虚而实,人常渐是澹澹之中,而以治乱之气,与之流通相殽也。故人气调和,而天地之化美”。意谓人禀天地中和之气而生,是阴阳二气调和的产物,最能体现天地之化美。所以,人只要循天的中和之道以养气,就能得天地之美,因为: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诚择其和者,以为大得天地之奉也天地之道,虽有不和者,必归之于和,而所为有功;虽有不中者,必止于中,而所为不失。……顺天之道,节者天之制也,阳者天之宽也,阴者天之急也,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是故物生,皆贵气而迎养之。

所谓“美于和”,指天地生物时阴阳二气的交融谐和,体现了构成万物生命的气的最佳状态。所以说“成于和,生必和也;始于中,止必中也。中者,天地之所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但是,“中之所为,而必就于和,故曰和其要也”。天地之美主要是由“和”来表现的,就天道的自然变化而言,“四时不同气,气各有所宜,宜之所在,其物代美。视代美而代养之,同时之美者杂食之,是皆其所宜也”。天无所言,而以物示意。“春秋杂物其和,而冬夏代服其宜,则当得天地之美,四时和矣凡择味之大体,各因时之所美,而违天不远矣”。修养生之道者,须以人合天,循天道以求心平气和。“故君子道至,气则华而上。凡气从心。心,气之君也,何为而气不随也。是以天下之道者,皆言内心其本也。故仁人之所以多寿者,外无贪而内清净,心和平而不失中正,取天地之美以养其身,是其且多且治”。这即是贵气迎养的道理所在。

如上所述,天地之美指有生生之德的天之仁,体现忠孝品德的地之义,以及天人合一的气之“和”。这实际上是由人类推于天,带有君子比德的性质,其“美”的理念相当于善,是儒家传统的美善为一思想的体现,卑之无甚高论。但董仲舒把人伦关系都配入到阴阳五行中去进行类推,以证明人伦纲常原本于天地阴阳,是天经和地义,尽善而尽美。借助天地说法,使儒家的道德伦理和美善理念,成为具有准宗教性质的儒教教义,要人像敬畏天命一样信奉和遵守,并以为这才是天地间最高的不变的美德,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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