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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铁流旁听记 刘云山再被打脸(组图)

作者:周天  2015-07-02 03:2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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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判铁流(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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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闻,2月25日下午1点半,由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判铁流(即黄泽荣)。这时,我还在远离成都近400里的外地作客。经电话联系,得到确切的消息后,马上乘高速于24日上午就赶到了成都。

未雨绸缪,事先要做好准备,把地点找准。在江汉路西站下车。街道两旁,无论是高大雄伟的机关,还是低矮简陋的民宅,都在我眼前流过,但始终没发现那法院的影子。这时已经是25号正午。我虽然已是80多岁的高龄老人,但我敢斗胆自豪地说,至今仍然神清智睿,耳聪目明,难道这法院的招牌还逃得脱我的眼睛吗?几里长的江汉路,从西到东,走完了,没有找到“青羊区法院”,怎么办?只有杀回马枪,掉头再找。刚才是从西到东,现在是由东而西。由于心急,原来的风驰电掣。为了细致观察,变成了鹅行鸭步了。为什么?为的是要找到我要找的那个法院呀!

谘事问路,失面子也不要紧。问当地的市民,他们说不知道;问路过此地的人,得到的只是摇头。也许是时来运转,突然间,看见一位戴眼镜,夹皮包,看样子都象个公务员的中年人向我迎面而来。于是,我向他开了口:“请问,青羊区人民法院是在这条街嘛,但就是找不到咧!”。

他笑笑:“唔,对。”

“大大小小的招牌我都看了,就是没有发现这个招牌呀!”我很困惑。“它的招牌没有在街面上挂,它藏在区政府的肚子里。从区政府进去就看见了。”他说。

“哦,道谢!”

这下好啦,目标准确了吧?想来他说的是真的。我急急忙忙找到了区政府。果不其然,我看到了“青羊区人民法院”的招牌了!

“你啥事,找哪个?”一进门,就被一个法警挡住。

“听说今天要审黄泽荣,我来看看。”

“你和他是啥关系?”

“没啥关系,只是看看。”

走进大厅,要进行安检。一个女警做了一个示范姿势:两手伸直,向左右平举与肩齐,然后用一个有声有色的安检机从头到脚,又环绕全身。刀、剪、火机,一律放在右边的木盘里。走完了一二三楼,都是民事审判庭。上四楼,是刑事审判庭了。放眼一望,吙,楼道上挤满了人!看来都是来参加旁听的。任蘅芳(铁流夫人)看见我来了,寒暄之余便说上正题。她说:“现在正在填表,法庭只准许5个旁听人。没办法,只有把我儿子的名字撤下来,填上你的名字。”于是我拿出身份证,以任女士的叔父的名义才获得了五个人之一的“旁听证”。我不禁妙趣横生——我们有这么高贵?中央常委都是七个,我们居然只有五个!

庭外挤满了人。人多嘴杂,很多人呐喊:“我要进去旁听!”“我们进去坐地下嘛!”“……。”回声是:不行,不准无理取闹!

下午一点三十分,正式开庭。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公诉员、辩护律师、旁听人,各就各位。传被告黄泽荣、黄静到庭。不到5分钟,黄泽荣在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他,神情自若,步态大方,向我们微微一笑,招手示意,和黄静一起走到被告席坐下。

法官宣布纪律:旁听人不准携带手机、收音机、录像机、录音机等违禁物入庭。随即派员搜身,把每个人身上凡是有此等物品的,一律装进一个大信封,并写上自己的名字,不得有误。最后一条:不准发言。令人吃惊!我们不就相当于、近似于、等同于哑子、聋子、瞎子了么?这能公平、公开、公正吗?接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她说的是四川普(特朗普)通话,声音又小。本来就宣布过不准发言的,我偏偏发言了:“声音太小,听不清楚,请把扬声器放大点。”这不算“违规”吧!起诉书冗长拉杂,叽叽咕咕,,唸了差不多50分钟。时而又还要问被告:“有没有这回事?”“与事实有无出入?”。被告只是点头:“有有有”“对对对”。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法官命令:休息30分钟!

我出去一看,楼道上,楼梯上,到处都是人。当然都是想去参加旁听的。忽然,有个戴白帽子的人扯起一幅白布黑字的横标,上书“铁流无罪!”四个大字。这时并没有人出来干涉和制止。监控探头肯定是有的,追究,不是现在而是后头。30分钟到了,我们又走进法庭。我估计,可能按一般常规——择日宣判,但今天特殊,要立即宣判。法官宣判: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青羊刑初字243号,公诉机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捡察院。

被告黄泽荣,男,汉族,1933年5月29日生于成都市,小学文化,《成都日报》退休人员,现住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89号二楼三单元8号。2014年9月1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1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次日由北京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经查,被告黄泽荣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先后以期刊出版《往事微痕》、《五七动态》、《潮汛》、《宪政之声》等刊物185期,并采用当面给予、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北京、成都、重庆等各地700余名读者发送该刊物。发送刊物时,以所谓接收捐赠的名义,非法收取钱款。2012年2月曽扣押过《五七动态》等刊物1854本。之后又继续印发上述刊物,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5239本。经监定,上述出版物均为非法出版物。

本院认为,被告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出版主管部门许可,出版、印刷、发行非法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对黄泽荣、黄静定罪量刑,二黄系共同犯罪,黄泽荣是主犯,黄静是从犯。他们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现判决如下:

一、被告黄泽荣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期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刑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

二、被告黄静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三、收缴在案的期刊予以没收。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两个辩护律师,是法院指定的,当然只有鹦鹉学舌,依样画葫芦,一个腔调地说:按被告的认罪态度,从轻处罚是可行的。法官当场问黄泽荣:“服不服从判决?”答:“服从。”“上不上诉?”

“不上诉。”

判决书上的“认罪态度好”最重要的还是黄泽荣的表态:“从今以后不再写文章”、“从今以后不再过问政治”,宽大处罚最深沉的内涵就在这里。何况在审判终结的时候,还得到法官的一番安慰:“今天你就可以由你的爱人领你回家去,安度晚年!”

《往事微痕》是“非法出版物”?答曰:“非也!”它只不过是右派老人们谈古论今的一个借以说大家喜欢说的话,做我们乐意做的事的平台。那封面上不是明明白白地写着:“拒绝遗忘,正视历史,支持改革,促进民主”吗?它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对人民,都只有好处毫无坏处。言之成理,持之有据,咋能说它是“非法出版物”?

“收取钱款”是怎么回事?那是好心的捐赠。假如他们没有那种出自内心的意愿,你要他拿钱,他就要打“110”了!据黄泽荣讲,印我们那几个小册子真费尽心机,绞干脑汁,每个月至少要三万多元才能使“米”下“锅”。从2006年开始到现在要花多少钱?要不是大家的鼎力相助,那早就呜乎哀哉啰。

众所周知,那几本小册子真的受人欢迎和拥戴,且看那上面发表文章的作者:李锐(原毛泽东秘书)、鲍彤(原赵紫阳秘书)、胡绩伟(原《人民日报》总编辑)茅于轼(经济学家)、辛子陵(现代政治评论家)、胡德平(胡耀邦公子)……。他们,披露和传递了许许多多的,鲜为人知的高等故事和经典,令人手不释卷,过目难忘!他们还和各界精英一起,大笔纵横,口诛笔伐,揭、批时弊,鞭挞丑恶,驱赶黑暗,一件件,一桩桩,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夸讲和赞扬。难怪,不少中青年,离、退休干部都争先恐后地抢着看,可见它们的吸引力有多大,可以想象而知了吧!

现在不是在大喊“以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是“法治国家”,我们正处在“法治社会”吗?宪法上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等自由吗?看来那只是一个装饰品,或者说,口号而已。

《往事微痕》被枪毙了。作为一个“旁听者”,如果能让我发言的话就好了。那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勇往直前,把我想要说的话说出来:“旁听”,应该是一种制度。它能集思广益,防御循私舞弊、打击报服。他们敢对准“暗箱操作”,去摧毁冤假错案的堡垒。然而,我们被那种“纪律”禁声,太横行霸道了!

我崇拜、羡慕济公,特别是他唱的:“走呀走,走呀走,哪里有不平哪里有我,哪里不平哪里有我!……。”

我无可奈何啊,倘若我有你那样的本事,大堂上挨屁股,竟然打睡着了。有时又耍弄那些昏官,差哥打你,大老爷却痛得遍地打滚。

这就是我这位罕有的限制为五个旁听者之一的“旁听者”的联想与哀叹……20015.2.28.

附:从铁流被捕看中国当前的“法治”问题

石天河

北京公安部门于9月13日晚上,逮捕了网刊《往事微痕》八十一岁的主编铁流。究竟是以什么罪名逮捕他,外间尚不清楚。但一般认为,这件事可能与铁流在近期的一篇网文中,指名批评了某个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人有关。

这使我感到,在中国目前“反腐败”运动已经取得很大成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民间的声望正迅速升涨之际,突然出了这样的事,与中国共产党即将在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从“依法治国”开启走向民主法治的进程,两者之间,是很不协调的。究竟铁流犯了什么罪?我希望北京的国家安全与政法公安部门,能公开透明的向社会公告,以使大家能了解事情的真相。如果仅仅是因舆论而获罪,那就应该考虑,用这样的方式来对付舆论,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真的对国家与执政党的地位和前途有利?

这件事情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政治上的每一次偏差,几乎无不是从“压制舆论”开始。例如,1953年,当民主人士梁漱溟先生在政协会上发言,“为农民叫苦”的时候,毛泽东龙颜大怒,几乎是放下国家主席的尊严身份,不顾政协会议的常态礼仪,竟破口大骂式的,指斥梁漱溟“反动透顶”,是“用笔杆子杀人”,是“野心家”、“伪君子”等等等等。对梁漱溟那样一个国内外知名的学者,从抗战后国共重庆谈判时期就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事的民主人士、完全有进言献策资格与合法地位的全国政协委员,那一阵热骂,真骂得叫人惊心动魄。政协委员中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原先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上演说,叫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决不可以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可以把自己关在小房子内自吹自擂,称王称霸”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怎么忽然一下子就变了脸,变得一点也不“戒骄戒躁、谨慎谦虚”,连别人希望他有容人的“雅量”,都不愿意接受了。

那一下子,真是风行草偃,骂了一个梁漱溟,就把全国“为农民叫苦”的舆论,悄无声息地压下去了。似乎那“一边倒学苏联”的粮食征购在农村中是真正进行得风平浪静的。可是,到1956年在《论十大关系》那篇文章里,毛泽东终于不得不做了点自我批评,说:“我们同农民的关系历来都是很好的,但是在粮食问题上曾经犯过一个错误,一九五四年我国部分地区因水灾减产,我们却多购了七十亿斤粮食,这样一减一多,闹得去年春季许多地方几乎人人谈粮食,户户谈统销。

农民有意见,党内外也有许多意见。”这里,毛泽东承认了错误,也谈了后来的补救办法。可是,他也许并不是真正的不知道,那“多购”的七十亿斤粮食,下面很多地方都是采取派工作队下农村去,翻坛坛刮罐罐地把农民的口粮挖出来,才凑够了那七十亿斤统购任务的。(很多农民因此而全家挨饿,甚至个别农村干部因觉得自己“逼得人家老人娃儿饿饭,对不起农民兄弟;而完不成粮食统购任务又对不起毛主席共产党”,竟在这种两难处境中被逼得上吊自杀了。)如果就这件事仔细想想,到底是不许别人“为农民叫苦”好呢,还是允许人家“为农民叫苦”好呢?压制舆论是容易的,但是压制舆论并不能改变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许“为农民叫苦”,并不等于农民的生活就真的一点都不苦了。什么叫“唯心”,什么叫“唯物”?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叫“主观自是”?这难道不是很明白的吗?

当然,知识分子所传播的舆论,一般都可以看作“二次舆论”。即如梁漱溟先生所説的话,也无非是转达从农村中来的某些意见,并非个人心血来潮的独创。要直接发源于农民群众中的舆论,才是原始的“一次舆论”。知识分子的“二次舆论”,有时不免于带有知识分子个人的主观情绪与偏见,是与直接来自底层人民的“一次舆论”有区别的。但是,只要他不是无中生有的捏造,这种“二次舆论”一般也不会丧失它代表民间舆论的实质意义。特别是这种“二次舆论”,往往还带有文化与理性上的提升,带有政治伦理与逻辑哲理的内涵。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史家对居于最高统治地位的帝王或居于执政地位的公卿宰辅的评论,历来都以能“开言路”、“听诤谏”者为“明君”、“贤相”的表现。而“杜塞言路”与“拒谏饰非”者,则一般都被认为是“昏暗失德”的愚顽之主与“伤民害政”的祸国之臣的特征。在现代,世界文明先进国家,也普遍地以尊重民间舆论、保障人民言论自由为执政者必须遵守的法治圭臬。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无论政界与民间)似乎长期存在着一种含糊不清的认识,好像“言论自由”是只有外国人才讲究的洋规矩,中国人是讲究“谨言慎行”,生怕“祸从口出”的“礼仪之邦、君子之国”,是“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从来不许有言论自由的。其实,中国过去那几千年的历史,只是没有把“言论自由”写成宪法条文,因而没有形成法律保障而已。并不是从来就不提倡言论自由的。中国最古的一部历史书《国语》上,就记载了西周后期“邵公谏厉王止谤”的故事。那故事里面有一句话,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句话从公元前约八百五十多年一直流传到现在,成为了中国将近三千年来,“反对压制舆论”的一个经典范例。说明中国古代的执政者,早就发现了,对待民间舆论,只应该采取“开放”的态度,而不应该用抓人杀人那样的一些手段去“压制”它。否则,那后果,对统治者或执政者是非常不利的。

--周厉王用卫巫去“止谤”,卫巫并没有别的法术,只是差人去打探和抓捕“谤者”,抓到就杀,其结果,是使“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流王于彘。”周厉王在农奴大暴动的时候,慌急慌忙地向地名叫“彘”(在今山西霍县)的地方逃跑了。邵公赶紧把厉王的儿子(宣王)藏到自己宫中,当农奴包围邵公宫室搜捕宣王的时候,邵公只好把自己的儿子交去替死。要不然,西周王朝等不到三十年后的“骊山烽火”,早就在那次农奴暴动中灭亡了。由此可见,压制舆论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

中国由于封建帝王专制的历史时间太长,历代的统治者和执政者,开明的少而平庸和暴虐的多,所以民间舆论在漫长的历史时间中,并没有得到明确的法律保障。辛亥革命以后,虽然帝王专制的政治体制好像是被推翻了,但是,实际上,后来的独裁(或叫专政)统治,对“舆论”的放宽,仍然是非常有限的,在某些方面,甚至比封建王朝时期还厉害得多。即使有了宪法,有了“言论自由”的宪法条文,实际上也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具文”,政治上的“摆设”。虽然又经历了蒋介石、毛泽东、邓小平三朝共约一百年“训政-骗政”、“秦政-乱政”和“军政-猫政”的漫长历史时间,宪法并没有认真的实行过。所以,说中国一直没有“现代化”,主要就是说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风习等方面,还存在着与现代世界文明的差距。这些“差距”,有的是“体制”上的差异所造成的,有的则是思想意识上的差异所造成的,而总的来说,主要还在于几千年封建帝王专制的历史遗留,在辛亥革命后的一百多年中,还没有得到从体制到精神层面上的彻底的洗刷。

--我其所以在这篇文章里提到这一点,就因为我感到,我们国家在十八届四中全会谈论与筹划进行“法治建设”的时候,应该把“尊重民间舆论”、“保障言论自由”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一个最基本的“面子问题”,放在首要地位来认真的加以解决。如果这个“面子问题”长期都不能解决,那恐怕“法治”、“民主”和“民族复兴”都会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仙山云海,中国人只好望洋兴叹学阮步兵之穷途恸哭了。

至于铁流这个人,我知道,他作为五十年代的一个共青团员,后来因为爱好文学,由新闻记者而成为了初学写作的“青年作家”。非常偶然地因为写了一篇所谓“干预生活”的小说,竟由于读者追捧评论炒作而一举成名。不幸的是,当他继续又写了两篇类似的“干预生活小说”以后,恰好遇上1957年毛泽东的“钓鱼游戏”,他在文艺界的座谈会上发过几次言,为他自己也为他的一位最要好的朋友遭到的批评而提出对领导的意见。接着,反右运动中,他就被他那位最要好朋友“交代”出来,生拉活扯地划入了“四川文艺界右派反革命集团”。(实际上,直到那时候,他和我连话都没有谈过一次,却被认为是我的同案犯。)虽然拉扯进了一个罪名吓死人的“反革命集团”,他开初并没有判刑(因为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反革命”事实,连“集团”也是“虚构”的),只判了个劳教,但他一再逃跑,一再加刑,竟把刑期加成了二十年。就这样,在政治历史的演变中,就使他从一个共青团员变成了劳改二十多年的老右派。

这样的黑牢冤狱,自然会使一个天真的共青团员体会到毛泽东诗句中“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无穷韵味。也会使他在八十一岁再度走进监狱时,会懂得如何安置自己的床位,以便在狱中再做一次民族复兴的平安大梦。他是1979年平反的。出狱以后,他放弃了“落实政策”安排的工作,自己到北京办报、办企业。托改革开放的福,竟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企业家。后来,在办网刊《往事微痕》的时候,他是在谢韬、辛子陵等著名理论家的“社会民主主义”精神引导下进行工作的。谢辛二公一向以“促进改革”、“救党救国”为己任。

铁流从出狱后也并没有什么颠覆性的言论。只是,他有一些言论,在别人看来是有些古怪的。例如,他说,他主张“批毛,拥邓”,却绝不反对共产党。在“左派”看来,“你既然叫喊批毛,不就是反对共产党吗?”在流亡国外的知识精英看来,8964以后你还要“拥邓”,无非表明你是64后的既得利益者。“所以,他的某些文章,其实是左右都不那么认同的。在十八大以后,他对王岐山领导的”反腐风暴“是热情赞赏的,而且,他似乎一下子又变成了个”铁杆拥习“的近卫军战士。有时候一发现习近平的某一篇讲话,在中央报刊上发表时,好像有被删改的地方。他就十分敏感的认为,这是有人”反习“。不然,习近平的讲话,报刊编辑哪个敢去删改呢?因而就猜想这一定是负责意识形态领导的某人删的。

本来,这类猜想是全国到处都有的,只不过是猜想而已。可是,他往往就在某些文章里面,毫不隐晦的笔之于书。所以,现在他突然被捕,也许,就是由于他共青团员的本质没有改造到合乎标准,做文人的涵养还不够沉稳,写文章的文风还不知韬晦,一下笔就把握不住分寸,有某些”利口伤人“之处,才招致了某些人的不满,以致牵动了警方的神经,怕不抓他一把,警务工作的盾牌徽章就可能遭到”党性不强“的谴责吧。

但这类事情,从”法治“的角度来看:如果只是涉及个人名誉的问题,应该按常规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是涉及刊物内容不利于国家宣传工作的问题,应该也是一定期限的停刊处分或勒令整顿就可以合理解决的。为什么动不动就抓人呢?”以抓代法“,”以抓代治“,似乎”三十六计只有抓为上计“。这是不是”文革“时”狗头张“所强调的”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全面专政“,或上一届的”周长尾“那种以”抓维权上访民众、抓维权律师、抓维权的公知异议人士“的所谓”狠抓维稳“的祸国政策之惯性遗留呢?这种政策之与”现代化“背道而驰,是仅凭直觉就能感受到的,它与习近平主张干部要多听”逆耳之言“的意见,也是南辕北辙的。它为什么到十八大后还没有收锋敛迹呢?这难道不值得大家认真仔细的研究一番吗?

中国的警权,从”周长尾“进入”九头之一“的位置那天起,我就感到,这”警权“升入了国家领导的最高层,决不是国家之福,它意味着希姆莱、贝利亚那样的人物,有可能在中国出现。事实也是这样:假若不是”薄希莱“、”王丽君“的杀手戏唱砸了,那”周长尾“导演的”青蛙变王子“,岂不就会轻轻巧巧地获得了北京天安门舞台上的金龙奖吗?那时候,他们请出红墙上的幽灵,演出历史的新场面,十三亿人民即使瞪圆了眼睛,也不一定能在阴霾黑夜中一下子就看穿那”烛影摇红“的血腥把戏。现在事后来想想这些,也不是多余的。它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一个现代的法治国家里,警权必须严格的受到法律的制约。随你什么位高权重的人,也不能凭你的一声恫喝、一纸便条,就可以叫手下抓人。动不动就抓人,是一个法治国家所不能容许的。

《资治通鉴》上记录了一个唐太宗听谏的故事:有一个叫裴仁轨的县令,因为驱使官府看门人去为他作私事,犯了”擅权“的错误。唐太宗一听说一个县令居然敢于”擅权“,就叫把他杀了。这时,他身边的殿中侍御史李乾祐向他进谏说:“法者,陛下所与天下共也,非陛下所独有也。”如果因为一点小罪就杀人而不按法律办事,就会使天下人惶恐不安。唐太宗听了他的话,就把裴仁轨放了。

--这个故事,对我们有什么启示呢?那是因为李乾祐的话,使唐太宗发觉了自己的错误。什么错误呢?以我们现在的法治观点来看:这错误至少包含了两个方面:第一是李干祐的话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它说明了法律是天下的“公共契约”,是统治者和人民都要遵守的。并不是你作了皇帝或作了“常委”就可以把法律看作维护你自家个人权威的工具。你叫抓就抓,你叫关就关,你叫杀就杀,那不是“法治”,那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从前的皇帝在封建专制的体制下,虽然他可以无法无天的横行霸道,那也只能叫“暴虐无道的昏君”。

在今天世界上“民主洪流浩浩荡荡”的时候,谁想做暴虐无道的昏君,那恐怕他就难于逃脱被人民的法庭作最后审判的命运。第二,那个裴仁轨犯的罪,罪名叫“擅权”,这个“擅权”的罪名,是一个大框框,大大小小各种不同的具体犯罪事实,都可以用这个罪名把它框在一起。例如,大臣或部长级的官员,那“擅权”,如果是擅自调兵遣将,扩张自己的威权声势,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犯上作乱的可疑意图。那么,这就是一项大罪。视情节轻重,可以撤职查办,也可以下旨(或密令)立即处死。而如果那“擅权”,只是某个省的巡抚(或省长),擅自把国家的备战物资挪去救灾,那么,这虽然也是“擅权”,但他不是贪污肥己,而是挪用去救灾。这个问题就可以酌情处理,可以看成轻罪,予以批评或记过,也可以通报一下,原情不议。至于裴仁轨的“擅权”,那不过是他个人“官德不修”的小事,申斥一下,限期改正,也就行了。至多,罚俸若干,赔给那位被他驱使去作他个人私事的看门人,就可以解决了。何需小题大做?

不过,“擅权”这种“罪名”,倒是现代法学上值得注意的一个“新课题”。因为,类似“擅权”的这种“大框框”式的“罪名”,在当前中国,是像模特儿身上的“齐P裙”、“透视装”一样,正在到处流行,近乎要泛滥成灾了。例如这次抓捕铁流的“罪名”,据传,就可能与“寻衅滋事”有关。这个“寻衅滋事”的大框框,几乎是无边无底而又能消音灭迹的最新武器,无论什么事,都可以装进这个大框框。比起那个“擅权”的古典大框框,这个现代大框框要进步得多。它在“法治”还没有上正轨的中国,正在大行其道,时尚得很。因为“寻衅滋事”这几个字,实际上是是只有中文词语里面略可意会的抽象模糊语义,而根本没有法学及法律界定之准确意义的。所以,大到外国军队侵犯边境,小到流氓在地铁车厢里摸女学生的大腿,都可以叫做“寻衅滋事”。所以,在我看来,在世界各国的“法学字典”或“罪名词典”里面,大概是没有这个词的。这样一个抽象模糊的词,居然可以拿来做抓各种各样不好定罪的人的罪名,这可能是中国的新发明,谁说中国人没有创造力呢?可是,如果中国要走上“法治”的正轨,那么,用新闻词语去代替法学词语,是必然会行不通的。今后,不应该再用这样的罪名去抓人了。对某些“抓人成瘾”的官员,也许应该对他所抓的一切案件,进行一次历史性的清理。因为冤案太多,决不是民族复兴的好兆头,而可能相反。

从铁流八十一岁重新被捕,我还想提醒一下爱抓人的大人先生们。这些从“57阳谋”中投荒系狱之几百万知识分子中幸存到现在的老右派,虽然人数已经不多,而且许多人经过酷刑炼狱,到风烛残年,已经起居无力、步履维艰,如果你们想把这些人全部消灭掉,以免除后患,达到你们所谓“除恶务尽”的极左目标,那么,你们其实用不着兴师动众,就在央视上发个通知,限他们在某月某日到某个监狱报到,就行了。而且,你们现在也用不着再去兴办那么多的北大荒、夹壁沟、雷马屏、以及什么新疆和云南的劳改农场、劳改工厂等等,因为,这些人,多半都已经七老八大,没有劳动力了。你们用监狱来关他们,他们是最欢迎不过的。

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出狱以后,家破人亡。无儿无女,既没有得到二十多年的工资补发,也没有得到法律规定的冤狱赔偿,除了少数人获得了平反后的工作安排,现在还能享受一点养老待遇以外,很大一部分人,这三十年都是东飘西荡在打临工、干杂活、甚至摆摊设点、依人乞食。虽然近年来有一些“低保”收入,生活仍然是艰苦的。他们从那个得了诺贝尔奖的刘晓波在法庭上的陈述中,听说,现在的监狱,不但再没有捆绑吊打、斗争批判、饥饿逼供、雪地罚站、以及戴脚镣手铐、关独居小监那种种对知识分子的高级待遇与最有效的改造手段,而且,刘晓波说,狱政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他们相信刘晓波说的话肯定是真的。刘晓波在外面的时候,几乎把中国知识分子都看成是一大群犬儒,他绝不会因为害怕受虐待就弯起舌头来说监狱的好话。)与其现在在外面靠“低保”生活,房子买不起,有病医不起,还不如到狱政已经有很大改进的监狱里去养老。这对于孤苦无依的老右派来说,可以算是在中国生活一辈子的一个较好的结局。

不过,也许有一部分像铁流这样的老右派,自己有了企业,有了家庭,不会愿意自动到监狱报到。那么,你们如果想要无声无息地彻底消灭这些老右派,那就还是只有一个简单而经济的老办法,就是学德国元首的办法,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办几个“天堂工厂”,里面设几个“升天洗澡堂”,把这些老家伙赶进去作升天前的洗澡。只要毒气一开,几分钟后抬出来,就都成了“原材料”。送进作坊,头发剃下来作毛刷,皮肤剥下来作灯罩,肉可以加工做罐头,骨头可以加工做纽扣,其余剩下的东西,烧成灰和点尿素,还可以作出口的化肥。这样,岂不简单、干净、秘密、经济。而且,你也用不着对这些老家伙有什么怜悯和同情,那完全是多余的圈圈。这些老家伙,他们从前参加革命的时候,都是赌咒发誓,说过要“为革命献身”,要“把一切献给党”,要“为祖国人民的解放流尽最后一滴血”,要“粉身碎骨为共产主义的实现而奋斗”等等等等。他们生前,这些崇高的目标都没有实现,现在你帮他们完完整整的实现了,他们的灵魂--如果真有灵魂的话,岂不会在天堂里高声大笑么?

至于你们顾虑这样的事情将来可能会招来国际上或后代人的追究,我告诉你一个为自己作无罪辩护的办法。你面对未来的人道主义法庭,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法官和检查员的提问,你就说:他们这些老右派每一个都是罪有应得的,他们都是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第一代的革命者,是他们把共产主义带到中国的,他们是始作俑者,任何人把他们千刀万剐,都是为被他们害苦了的中国人民伸张正义!

你尽管放心吧,你把这些老右派收拾干净以后,你的上级,并不一定会像薄熙来对王立军那样,搞什么杀人灭口。

当然,我不能完全保险,因为,你们究竟会是什么下场,与我们这些老右派,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你们怕右派怕了几十年,打右派打了几十年,把右派打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一代半死二代穷、七十八十孤零零。你们还不放心,还要搞“除恶务尽”,你们放手搞吧,反正这些老右派都是死过一次的,再让他们死一次,也算不上恐怖和残忍。如果他们还要酸文吊吊的说什么“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你就干脆向他们说:“这一回,把八十一岁的右派都抓了,并不是用死来吓唬你们。这是兑现!只有你们这些老右派死绝了,我们才能安心,不然,谁有那么多功夫来盯你们的梢,删你们的网?去死吧!老右派!”

重发鉄流:“破除枷锁,启蒙民众”,必须清算刘云山反改革罪行!

刘云山是中国新闻出版贪腐集团的总后台,是中国改革开放前进道路上的死敌,也是习李王新政最大的干预者和反对者。他比邓力群更坏,比胡乔木更左。邓力群虽坏,但不贪腐;胡乔木虽左,却有人格操守。刘云山是个“五毒”俱全品的伪君子,无德、无才、无能、无操守、无品德,最大本事是吹才拍马,一味唯上,贪污腐化兼搞女人。从他混进共产党第一天起,除听命于“二奸二假”的“江核心”外,从未为国家民族做过一件好事。这个人在江泽民死保下当上常委,是中共94年党史上的耻辱!

中共党史专家辛子陵先生说:最近国内出现了一股极左势力回潮,相当猖獗。毛左甚至把矛头对准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警告他必须不遗余力维护中共正统,否则要他好看。这几天,趁习近平出国访问,又掀起一股逆流来搅局。7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周小平的文章《美国对华文化冷战的九大绝招〉,歪曲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上强调的“新的伟大斗争”,把它篡改为向全世界开战的“斗争”,包括争夺资源、货币战争、争夺市场、意识形态斗争、领土争端、网络斗争、反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等。在这篇不足三千字的文章中竟出现了七次“敌对势力”,张牙舞爪,杀气腾腾,犹如文革再现。

明眼人不难看出,这一切背后有一个关键人物,就是曾任中宣部长、现为中共常委主管全国意识形态沙皇、新左王刘云山。这位江时代的遗老,为了维护自己小集团的利益,千方百计控制宣传舆论阵地,欺骗无知民众。不仅劫持并垄断了习近平“中国梦”的解释权,现在又劫持并垄断了习近平“新的伟大斗争”的解释权,试图把中国推向以人类文明为敌,闭关锁国的邪路上去。

刘云山人品极为低下,作风无一是处

刘云山中专学历,以写马屁报道起家,中共内外对此人恶评如潮,其工作、人品、作风无一是处,民主评议得分垫底。北大教授夏业良称之为“不学无术”,箝控国人思想、阻碍学术自由。在他主掌中宣部十年间,中国的新闻自由每况愈下,敢言媒体频遭打压,新闻自由沦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点。2012年三月下旬,十八大筹备组征询民主党派意见,八个民主党派一致反对刘云山进政治局常委会。八月上旬,四十八名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副主席以及前主席联署致信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共十八大筹备小组,第四次强烈反对把刘云山列为常委候选人。2012年十月底,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几位负责国内政治报道的中层干部聚会,起草了一封致胡锦涛、习近平等中央领导人的呼吁书,希望十八大能够以新闻改革为导火索,带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呼吁中央选择一位能够与时俱进,跟上时代步伐的领导人掌管意识形态。在呼吁书上签名的编辑部主任和知名编辑有一百多人。如果刘云山进常委,继续主管宣传,等于安排了一个张春桥,中共就只能在僵化中灭亡。

刘云山是周薄谋反集团的支持者

辛子陵先生还说:现任常委贺国强坚决反对刘云山入常,认为他因私废公,不具备起码的高级干部素质。据贺国强揭发,刘云山在任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副书记时,曾因乱搞男女关系被自治区党委警告。九十年代任中宣部副部长后,仍和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常关系。至于他以权谋私,安排他的儿子刘乐飞冒充“金融神童”混迹金融界,最终执掌总资产一万亿的中国人寿,则更是尽人皆知的丑闻。他长期支持薄熙来“唱红打黑”,是周永康政变的密谋者。

刘云山是怎么窃取常委高位的

刘云山出生于山西忻州,其父母曾在内蒙当官,是薄一波的部下。刘云山在政坛崛起,一靠薄一波的栽培,二靠江泽民的提拔。在中宣部副部长任上,他因拍江泽民马屁,撺掇一位不识中文的美国银行家库恩撰写《江泽民传》被江赏识并得到重用,据说这本传记的中文作者实际上是著名作家叶永烈。库恩是一位精明的犹太商人,他把和刘云山的关系看作“最具价值的投资”,借着这层关系,他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和央视合作的公司,任命刘云山儿子的女友为总裁。这种权钱交易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诠释得淋漓尽致。

在十八大上,刘云山是在老左王吴邦国的力保之下,顶替倒台的薄熙来进入政治局常委会的。他顶下的是略有改革意识的李源潮。

十八大电视实况转播有一段时间中断,就是因为江派硬要把此人塞进政治局常委会。刘云山代表的是江派权贵阶层,尤其是温家宝命名的新“四人帮”的利益。该帮帮主是吴邦国,其它三人是贾庆林、李长春、周永康。这帮人的特点是:观念陈腐,行为乖张,以左为荣,个个贪腐,已经成为中国改革最大的绊脚石。刘云山不但有大量的财产说不清,他的亲戚与爪牙不是在海外住豪宅,就是在国内各地把握新闻口,对新闻与网站收买路放行钱。情况之严重,已经超过胡作非为的政法口。中共再任由刘云山们胡折腾,恐怕就只能在僵化中加速灭亡了。

刘云山控制下的新闻出版现状

近十多年来中国新闻出版与电视在刘云山控管与操纵下,没有一张说实话言真相的报纸,也没有一本立得住足的好书,更没有一部好电影好电视剧。新闻报刊除了时间年月是真实的,其它全是假的。电影电视不是低级庸俗的搞笑片,便是宣扬极左思潮去邓尊毛的仇恨内容,整个意识形态全方位的堕落与造假,在人民群众中没有一点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为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不得不提出《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笔者认为媒体要有“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唯一的途径只有摈弃过往的报道风格,用真实客观来取信于民。同时必须彻底清算刘云山在新闻出版早已形成的尾大不掉的腐败史,以及他十多年来反邓反改革开放“唱红助红”的罪恶,必须把他家族上百亿来历不清的财产退还给囯家人民,否则中国意识形态走不出极左的罪恶怪圈。

坚决支持习近平重组新闻的公信力

我们高兴地看到,曾多次站出来替习近平、王岐山发声的胡舒立女士,在2014年8日18日又在她《舒立观察:什么是对邓小平最好的纪念》),开头便掷地有声地亮明立场:“一切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都应冲破,一切阻碍民主与法治进步的禁锢均应摈弃。惟有如此,改革开放才能取得一次又一次新飞跃。”当天的新闻联播头条更加能确认这一论断。我十分赞同庄丰先生的观点:

1、清理“左翼”力量。不论是刘云山为代表的党内保守力量,还是民间以司马南为代表的“五毛”力量,都属此类。关于清理这两股力量,笔者前期博文多次论证,且多数已经验证,不在复述。现有胡舒立站出来替习近平表态,那么看来“左派力量”要遭到全面整肃了,近期司马南、胡锡进、戴旭等人突然在微博上集体消失十多天,很有可能是遭到上层的警告了。

2、让民众参与。官方宣传若要真正做到具有“公信力”,那么就要经得起民众的评论和质疑,否则按照之前的封贴和打压惯例,肯定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而且,只有民众广泛参与,才正真能让媒体具有实质性的“传播力、影响力”。从这个角度讲,那么删帖、封号的行为就要终止。由于之前封杀言论自由的是刘云山的力量所为,现在习近平放出这个信号,看来离《刘云山将在任期内被抓捕》不远了,微博、微信空间有望开始宽松,从而激发出民众的高度参与热情。

3、解除网禁。大陆民众习惯了被封网删贴的生活,估计有不少人不太会相信这个判断。其实道理很简单,封网删贴是周永康、李长春、刘云山等江泽民阵营的人主导的,而今这个帮派已气数将尽,而以习近平为主的改革派力量还要借助网络来公开江派的迫害罪恶,以便将来为清算审判他们做准备,故此解除网禁是一定的。至于说怎么解除,要配合对江派人马的清洗进展程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近期百度频繁短暂解禁“江泽民卖国”、“器官活摘”等内容,就说明习近平是做好了这个准备,目前是试水温的阶段。而且,只有解除网禁,才能真正让老百姓相信政府是敢于面对真相和说真话的,否则“公信力”是建立不起来的。

4、解除报禁。文章《左方谈南方周末:必须启蒙民众》讲的是一个媒体人“敢为天下先”办报的故事,选择这样的故事必是隐含某种政治信号。(慧按:这篇文章发表日期为2014.08.18,国内网上能搜到,不过标题已被改成《左方和他的时代》,但其中第5节小标题仍为“重启‘启蒙’”,直接提到当年办《南周》指导思想就是要“倒回到原来的新闻传统上面去”,就是要走“一条‘老路’:回到1930年代的新闻传统,回到五四运动的民主启蒙”。该文很值得一看,特下载附后)如果说要让媒体有“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且让公众真正参与,那么只有官方的声音和仅允许民众说话评论仍然是不够的,真正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是在市场竞争环境中才能培养出来的,那么让民间办报的可能性就很大了。现在民资都可以进入银行、军工等行业了,那么进入独立媒体也不应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只是这个事情的前提仍然是清理以刘云山为代表的文宣系统中的保守势力,一旦没有了障碍,开放报禁就水到渠成。

大家要少发杂意,不要干挠大局

回顾历史,放眼现实,抚今追昔,百感交集。本人在毛泽东“马克思十秦始皇”无法无天的时代,因一篇“干预生活”的小说被整整关押23年,在春风化雨伟大的邓小平主政岁月,人生有了第二春,可是在周永康、刘云山作乱的十余年,我再次成为不是阶级敌人的“阶级敌人”,被监控整整七年,直到党的十八大后才获得解禁。因此我坚决支持习总书记的反腐集权的治国之路!现在情况越来越清楚,习近平要把中国引向法治化,走出一党专横的丛林法则,因此希望无论左派右派都要支持他,特别希望自由派更要支持他!少发杂意,不要干挠大局,把炮口一致对准刘云山所代表的江泽民极左的贪腐恶势力!向他们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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