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成空 传周案内部通报政变(图)


中共官方6月11日通报称,周永康因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和受贿罪,被处无期徒刑,(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6月14日讯】(看中国记者晏清流综合报导)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案日前获通报结果,周被秘密审判后被判无期徒刑,但并未涉及政变等相关罪行。当局对周案的处理引发舆论哗然。有外媒披露,中共内部已下达通报,周永康被以违纪性质通报涉及“非组织”政治活动等。有港媒评论指,中共党内潜规则大于法律,“依法治国”只是幌子。

传周永康案通报内部涉及政变

中共官方6月11日通报称,5月22日,周永康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周永康因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和受贿罪,被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周案被秘密审理及刑罚判决令外界大失所望。外界注意到,中共当局在这次对周永康的审判中,完全回避了此前中共最高法院的一个年度报告中提及的周永康和薄熙来“搞非组织政治活动”的罪行。

另一方面,《法广》6月13日报导说,6月12日,中共通过党务系统下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周永康违法犯罪案及教训的通报》,目前这份文件已经传达到了县处级。

消息透露,除了公开报导披露周永康的三项罪名的细节外,这份通报还指周永康策划参与“非组织”政治活动;个人野心膨胀,谋求改变党组织决议;并且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等等。消息称,周永康涉及的这些问题,均属于中共党纪问题。

有关周永康涉及“非组织”政治活动,此前外界分析多指或暗示传闻已久的政变罪行。

多家海外媒体曾报导,周永康和薄熙来曾密谋发动政变,暗杀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企图事成后由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做中共总书记,周自己则做“太上皇”掌控政权。但因王立军事件发生而东窗事发。薄周政变的幕后支持者被指是江泽民和曾庆红。

据大陆媒体报导,周永康宣判后,中共各地官方的均纷纷表态,目前至少湖北省、云南省、甘肃省、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均召开了类似的学习会。

周案定性似是而非 中共如同拆弹

有关周永康案的定性,中共当局一直似是而非。

2014年7月29日下午,中共官媒发布了中纪委对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立案的消息。

7月30日,中共喉舌《新华网》曾刊发题为《周永康被立案审查的几个深层看点》的署名文章,直接把周永康案与三、四十年前的“四人帮案”相比较。

12月6日,当局对周案的处理通报中,曾列出其收受巨额贿赂、以权谋私、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与多名女性通奸等七项罪名。

通报同时出现了批周永康“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内容。这是薄熙来案和徐才厚案的公报中没有的。海外媒体有分析认为这含蓄暗示着周永康案可能涉及到“反党”及“路线”问题,或涉及到政变问题。

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公开表示,周永康案将公开审理,并透过微博发布过程。3月18日上午,中共最高法院在年度报告中首次提及周永康和薄熙来“搞非组织政治活动”。

4月3日,中共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案,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周永康仅被控三宗罪引发舆论猜测。当中值得注意的是,对比去年12月的通报七宗罪中的“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周4月被起诉时,相关罪名已变成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而据香港《东网》4月4日援引《中通社》报导,北京消息人士称,在中共官方公布周永康被公诉的前一天,周永康案的通报已被传达至北京中共高级官员,通报的内容比此后发布的公诉内容更详尽。但消息人士未透露具体内容。

中共流氓本性不改 分析指“依法治国”成空

去年10月召开的中共四中全会曾堂皇宣称“依法治国”。不过,熟悉中共官场政治的人士都表示中共体制使之不可能做到。

香港《南华早报》去年9月2日曾引述陆媒报道,85岁的大陆法学教授江平表示,北京当局在宣布周永康案时,就说了“违纪”但没说“违法”。他并直指中共现有体制无法治本,“自己的问题怎么能完全靠自己呢?”

针对周案结果,《东网》评论员东步亮6月14日刊文指,中共的潜规则是:贪腐官员,级别越高,案件影响越大,数额越大,犯案之后越不会被判死;反过来,如果官员级别越低,案件影响越小,数额又很大,判死的可能性越高。“在号称依法治国的中国,所有的法律都只是一个漂亮的幌子,真正起作用的是政治和社会运行潜规则。”

他批评,中共竟连基本的法律形式都不走,对周案不公开审判。但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共两会期间还公开宣称周永康案将“依法公开审判”。中共和其官员还有何公信力可言?

不过,港媒文章认为,周永康的那些同谋、家人等那些同案犯只要公开审理,里面的秘密就注定要被公众所知,怎么掩盖也掩盖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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