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5年03月27日讯】2012年底,我向中国媒体朋友推荐的年度语录是:“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它来自当年年轻女性反地铁性骚扰活动。准确地说,这场活动不仅反对性骚扰,而且反对针对性骚扰的错误认识。当时我认为这个宣言有力地挑战了父权文化,两年后却发现,在中国政府眼里,这些挑战者而不是性骚扰者是犯罪嫌疑人。
上海地铁二运公司也是以减少性骚扰为理由,要求女性衣着保守,称着装薄透者“穿成这样,不被骚扰,才怪”,“姑娘,请自重啊!”发生性骚扰是因为女性不自重,令骚扰者饱受诱惑甚至骚扰而难以自控,这是一种典型的谴责受害者、为施害者辩护的态度。这种态度在中国主流社会十分普遍。每当女性遭受性骚扰、强奸、拐卖及杀害,人们首先要求女性自我检讨。2014年夏天接连发生女大学生失踪事件,南京警方竟然让年轻警员以问路等方式测试女性,发现5人中有4人“上当”,以此得出结论说女性“防范意识薄弱”,潜台词也是她们“不自重”。
性骚扰在中国十分普遍
早有研究表明,针对女性及儿童的性骚扰、强奸等行为,跟受害者衣着风格及言行方式无关,而是一种权力关系。衣着越保守,性骚扰的发生率越高,而不是恰恰相反,因为保守与顺从成正比例关系。没有任何性表达的幼童和小学生,也屡屡遭受性侵害。施害者应该受到足够的谴责和惩罚,而不是让他们觉得自己“迫不得已犯了错”;受害者需要的不是自我检讨,而是敢于拒绝的权利意识。
中国主流社会谴责受害者的态度,非但没有减少、而且助长了性骚扰的发生。根据北京众泽妇女法律谘询服务中心、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对北京、广东等四地的研究,性骚扰非常普遍,影响了40%至60%的职场女性生活。在受到性骚扰的群体中,20至29岁的年轻人占最大比例,达到57.5%,而多数受害人都选择了隐忍或离职。广东省妇联2012年对媒体表示,有40%的三资企业女性和70%的服务行业女性曾经遭受过性骚扰。81%的当事人在遭遇到直接性骚扰(肢体动作)时会当场阻止,但是选择司法诉讼者寥寥无几。
女权行动者站出来发声
在2005 年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性骚扰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由于取证困难,也由于舆论施加给受害者的羞耻感,更由于警方并不积极作为,性骚扰者受到惩罚的比率非常低。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2014年11月7日发表的针对中国国家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中,表达了对中国性骚扰问题的关注,要求中国政府立法以令僱主承担对在职场发生的性骚扰事件的法律责任。
一些年轻女性站出来对这种现状表达不满。她们自称女权行动派,通过创意性的街头活动、歌曲、小品、话剧等形式,希望改变这种性别歧视文化,呼吁强化针对性骚扰及性暴力的立法和执法。一位叫肖美丽的行动者,于2013年至2014年徒步2300公里,从北京走到广州,沿途征集签名,向当地政府寄送建议信,反对校园性侵害。
一场荒唐的抓捕震惊世界
关注女性权利者通常认为,政府对反对性骚扰意识不足,不够积极主动,但是在立场和法律上没有问题,是站在反对性骚扰者而不是“色狼”一边的。但是,出人意料的是,今年“三八”节前夕,警方进行了一场全国性的抓捕,抓捕对象不是性骚扰者,而是准备在公交车站反对性骚扰的行动者。随后,李麦子、韦婷婷、王曼、郑楚然及武嵘嵘等五位年轻女性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
这场荒唐的抓捕震惊了世界。来自美国、德国、印度、韩国等100多个国家及全球性女权组织及人权组织发表了关注和抗议。上周,我参加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妇女地位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简称CSW)第59届年会。在参与此会及相关的NGO CSW论坛的来自全球的1000个组织、8000名人士中,“立即释放我们的五位姐妹”成为一句响亮的口号,诸多抗议言行出现在会场内外。
美国、英国等国外交部门也发表声明,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无辜的女权活动者。
但是中国政府不在意日益严重的性骚扰,也不在意国际舆论,而在意抗议——哪怕这种抗议并不直接针对政府,而且把政府当作潜在的支持者。中国外交部强硬表态,拒绝“司法干预”。这五位女权活动人士不仅没有被释放,而且在看守所遭受虐待。律师透露,长时间的疲劳审讯、律师会见受阻、得不到适当药物等,已让其中两位患病者健康状态令人担忧。
本周,和此案相关的NGO机构益仁平北京办公室遭到粗暴的撬锁闯入搜查,而且全国范围内更多人士遭到调查。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警方会在阻止抗议活动之后立即放人,而是企图将案件做大,给这些活动人士加上更多的罪名。
父权文化无疑有利于维护极权统治。但是,人们仍然没有想到,宣称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的中国政府,会如此赤裸裸地严厉打击反对性骚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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